1.發債的條件是什麽?
公司發行債券需要符合以下要求: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低於6000萬元人民幣,公司債券余額累計不超過最近壹期末凈資產的40%。
第二,公司發債的方式是什麽?
發行公司債券有三種方式,即面值發行、溢價發行和折價發行。假設其他條件不變,當債券的票面利率高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時,可以以超過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稱為溢價發行。溢價意味著企業在未來期間支付更多的利息,並提前獲得補償;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低於同期銀行存款利率,則可以低於債券面值的價格發行,這種發行價格稱為貼現。貼現是指企業在未來期間支付較少的利息,提前補償投資者。如果債券的票面利率與同期銀行存款利率相同,就可以按面值發行,稱為面值發行。溢價或折價是債券發行企業在債券存續期間對利息費用的調整。
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可以申請壹次性審批,分期發行。發行人應在中國證監會核準發行之日起65,438+02個月內完成首次發行,剩余金額應在24個月內完成。公開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自最終簽署之日起6個月內有效。分期發行的,發行人應當在後續發行中及時披露更新後的債券募集說明書,並在每次發行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法律依據: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的有關規定,發行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股份有限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有限責任公司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000萬元。
2.本次發行後公司債券累計余額不超過最近壹期末凈資產的40%;金融公司累計企業債券余額按金融企業有關規定計算。
3.公司生產經營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募集資金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4.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不低於公司債券1年的利息。
5.債券利率不得超過國家教育學會規定的利率水平。
6.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7.根據信用評級機構的評級,該債券具有良好的信用評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