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模板1
1.事故經過:20xx年6月8日下午2點30分左右,二廠進行破錐維修時發生安全事故。修理工王xx左手四指重傷。事故經過如下:13:30,φφ20mm圓鋼加工制成S形吊鉤。水冷後,提升部件是壹個錐形破碎料鬥環,該部件的重量約為65430。
鋼絲繩是插不進去的,只能用吊鉤做起吊工具。現場人員有:王xx(現場指揮)、馬xx、王xx(現場具體運行維護工)、袁xx、孟xx(現場維護助理)。下午14:15,王xx、馬振海、王xx上到破錐器上部,做好吊裝壹切準備,開始吊裝。王xx拉手拉葫蘆,馬振海和王xx拿東西。
隨著物體緩慢上升,由於料鬥環的磨損,物體在提升過程中不平衡,壹邊高壹邊低。當提升高度達到0.6m時,料鬥環的高端已超出短頭的上端約150mm。然後王xx(站在王xx右手邊)觀察被吊起的物體與高端的短頭上端之間的距離,看是否能插入準備好的木板中,使物體穩定。由於物體的不平衡,
王xx把高端往下推,由於突然發力,物體晃動過大,掛鉤變形,料鬥環滑落。擠掉王xx左手除大拇指外的四個手指。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給公司領導打電話匯報情況。公司立即派車將王xx送往平泉縣西壩骨科醫院。因其傷勢較重,骨科醫院建議轉承德266醫院,並聯系266醫院院長準備手術。病人到達後,經過檢查和妥善處理。醫院建議轉到北京積水潭醫院,並立即將王xx送往北京。總經理李華雲在積水潭醫院等候。患者到達後,醫院安排了半夜手術,李華雲總經理及時聯系空軍總醫院進行手術。手術於6月9日上午8點完成。
二、生產安全事故分析:
20xx年6月8日下午2時30分,二廠檢修錐體時發生安全事故。根據輔助車間主任王xx寫的事故情況,受傷的王xx、馬振海在協助王xx起吊錐體內1.5噸料鬥環時,吊鉤變形,料鬥環脫落,切掉王xx四根手指。事故發生後,王xx立即報告叫車,傷者被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事故發生後,趙xx、xx、余X、郝X坤到現場了解情況。修復現場的情況和王xx寫的壹樣。王xx站在門邊,馬振海在他左手邊,王xx在他右手邊。提升料鬥環時,它不是水平提升的。馬xx端低,王xx端超出短頭上緣150 mm,王xx拇指用手壓在上四指下。由於鬥環外圓與短頭內圓之間只有5 mm的間隙,在這樣小的間隙和不平衡狀態下,吊鉤變形,鬥環脫落時,與短頭上緣接觸形成剪刀,將從鬥環上脫落的王xx的左手手指割傷,導致了這次安全事故。
事故分析如下:
1.現場指揮官在La鏈塊,但沒有起到指揮和觀察協調的作用。
2.沒有準確判斷料鬥環磨損情況,沒有充分考慮起吊過程中局部受力的問題,導致起吊後零件嚴重偏斜,為了插木板,壓、搖、平吊物,造成事故。
3.由於提升部件的搖動,瞬間產生巨大的力,使制成的掛鉤變形滑動。
4.維修前沒有詳細的方案論證。
5.王xx是新入職員工,大型設備維修經驗不足。雖然參加了縣安監局組織的安全培訓,但現場培訓不足。
6.安全部門沒有監督和指導維修過程。
7.在此次事故中,生產副總經理趙xx、生產部經理尚xx、技術部經理余xx、機電維修車間主任王xx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三,教訓:
這次事故的教訓是慘痛的。通過對這起事故的詳細分析和研究,我們舉壹反三,得出以下教訓:
1,工程無論大小,都要有詳細的組織實施方案和安全防護措施。
2、在三級安全教育過程中,必須做好員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技能培訓。
3、現場指揮和安全監督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發揮作用。
4.施工過程中使用的工器具必須是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自制的工器具必須經過檢驗後才能使用。
5.沒有壹個項目可以因為節約成本而簡化維護設施和安全設施。
6.在施工過程中,相互提醒、相互保護嚴重不足。
四、整改措施:
1,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招聘和錄用必須持有勞動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無證人員不得錄用或培訓發證後方可錄用。聘用人員必須經縣防疫站體檢合格,方可聘用。錄用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廠、礦、車間、班組)48學時。培訓後通過考試和技能測試方可上崗。現有人員每月安全培訓不少於8學時。
2.每次施工作業前,必須制定詳細的工作計劃、安全措施和保護措施,並提交書面材料,經領導批準後,傳達給參與施工的每壹個人,並嚴格執行。每班必須在班前班後召開,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要參加。
3.施工前應對施工現場的場地、環境、設施、路線、空間進行充分的調查,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測,並制定相關預案和規避措施。
4.施工中使用的工具、器具應經過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材料、材料、工具按規定放置,施工現場不得放置與施工無關的雜物,以防緊急情況下人員疏散。采購的起重工具必須有安全檢驗標誌和合格證。
5、施工過程中指揮人員必須觀察每個操作人員,嚴禁指揮人員親自操作而忽視指揮工作,嚴禁多人指揮和違章指揮。
6.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施工措施、方案、工具和器具進行檢查和確認。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應對整個施工過程進行監控、監督和檢查。
7.徹底排查現有起重工具、安全設施、電力線路、供電裝置、管道道路、防護欄桿等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公司各施工現場,制定整改措施並限期完成。
8.施工現場應備有急救醫藥箱,1完好的值班車輛24小時存放在礦區,以備不時之需。
9.與醫療單位、救援單位建立聯動機制。
2.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模板2
1.事故單位概況:綿陽開元建築有限責任公司,房屋建築施工總承包二級企業。公司法定代表人王軍、項目負責人蒲;項目經理姚全波;技術總監胡錚(高級工程師);施工人員左、徐軍;質量檢查員毛順榮、鄧雲;保安員王明和劉後勤;材料工程師蔣華;造價工程師劉海英。
二。項目主體概述:
(1)業主:四川王光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二)監理單位:四川元豐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總監鄭雲春。
(三)施工單位:綿陽開元建設有限公司,項目負責人蒲,項目經理姚全波。
三。事故死者身份概述:
羅X,女,漢族,1935 65438+10月15出生,籍貫:利州區寶輪鎮寶興路99號,在寶輪煤礦工作。
四、事故及事故救援:
(1)事故發生時間:20xx年3月24日星期壹,10:04 am左右。
(二)事故發生地點:王光煤礦棚戶區改造項目寶輪煤礦躍進小區7號樓基坑緊鄰原巷道。
(三)事故過程描述:由於7號樓基坑緊鄰原車庫道路,基坑開挖時廢棄土方阻斷了原道路交通。20xx年3月24日上午,綿陽開元建設有限公司派何先軍(機械司機)駕駛50型裝載機挖土。早上10:04,施工作業時,裝載機鏟鬥未落地遮擋前方視野,被當場擦掛碾壓致死。施工單位的專職安全員王明在事故現場。
(四)事故處理過程:事故發生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認真積極安撫死者喪事,通過了保護現場、報警、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利州區建設局)報告、通知死者家屬等程序。大致情況如下:
1.寶輪派出所民警在現場了解到記錄在案的案情後,將肇事司機帶至派出所做進壹步調查。
2.施工單位指派專人(蒲偉)看守事故現場,並按當地民俗對死者進行必要的程序(如蓋棺、放鞭炮、燒紙等。).
3、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調查,負責施工單位端正態度,積極做好死者的喪葬工作。
4.接到電話後,建設局質量安全站、利州區安辦、城建大隊、火葬場、當地政府到場指導事故後續工作。
3.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模板3
壹、項目名稱:慶陽銀龍嘉園商住小區
二、施工單位:
浙江中倫建設有限公司
三、事故過程:
XX年3月29日上午9時20分許,慶陽銀龍嘉園商住小區11#樓7樓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電渣壓力焊時,因焊渣飛濺掉落至二樓西南角外框架上,導致外框架隔離防護板燃燒,造成兩根竹、壹根安燒傷。事故發生後,項目部管理人員在葉經理的帶領下,第壹時間趕到事故現場,用幹粉滅火器和消防水成功滅火,消除了隱患。
四。事故的類型和性質:
根據現場調查取證,認定為壹般消防安全事故。
動詞 (verb的縮寫)事故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和當天的工作內容,推斷火災的直接原因是電渣壓力焊時焊渣飛濺。壓力焊操作人員在邊緣作業時未設置防止焊渣掉落的防護板,防護措施不到位。其次,由於當時風力較大,是火災的間接原因。
六、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
1,加強對焊接工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的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給予壓焊隊800元人民幣的經濟處罰。
七、今後的預防和整改措施:
1.加強對工人的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下次操作前,首先有針對性地向其工人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嚴禁有隱患。
4.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模板4
20xx年7月11日,九州建築公司第壹項目部施工過程中,因架子工違章作業造成1人受傷。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1。事故單位概況。
事故發生在九州建築公司,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徐州路。是私人生產經營形式,規模150到200人。
第二,事故發生了
20xx年7月11日下午4點50分,第壹項目部的工人正在地下壹層北區施工。因作業需要,在移動腳手架的過程中,因工人違章操作,腳手架下部積渣,導致腳手架重心不穩,腳手架倒塌,導致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第壹項目部經理第壹時間趕到現場,將受傷工人送往醫院搶救。同時,他了解到事故情況,及時向公司領導和人事部門匯報,等待進壹步指示。
2.處理善後事宜。事故發生後,公司領導應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工程的安全協調會,落實受傷工人的安置工作。對今後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做如下安排:
(1)在建工程必須每周至少進行壹次班前教育,加強工人的安全意識。
(2)在建工程至少配備壹名安全員進行現場檢查。
(3)工人進行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時,必須有專人進行旁站安全管理。
(4)所有在建項目都需要進壹步加強獎罰制度的管理。
(5)項目經理必須對發生事故的項目做出書面檢討。
四、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中,壹名工人李大三手臂挫傷,無人死亡。
初步估計,這起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為3000元。
動詞 (verb的縮寫)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工人違章作業,不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意識淡薄。
2.事故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不力,工人安全教育不到位,沒有專職現場安全監督人員。
不及物動詞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門調查分析,該事故是壹起因違章作業、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人——李大三及其工友
李大三及其工友在移動腳手架時,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未按要求移動腳手架,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的直接責任。
2.事故的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
公司現場負責人未履行在建工程安全管理職責,未進行安全教育,未加強工人安全意識,造成人身傷害,屬於失職。公司現場負責人應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事故發生後,公司高度重視,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對公司所有在建項目進行了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杜絕再次發生。
5.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模板5
我單位員工利得匯在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文化產業園二期項目部施工過程中,於20xx年6月29日在C14#和C22#基坑內吊運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被緊急送往醫科大學第四醫院江北分院救治,於20xx年7月3日死亡。公司人事部組織專人對事故進行調查,現將調查情況匯報如下:1。事故單位概況。
出事單位是黑龍江省建築工程公司,位於哈爾濱市松北區,是集體所有制形式。
第二,事故發生了
20xx年6月29日,我司員工利得匯在文化產業園二期C14#和C22#基坑內吊裝鋼筋時,不慎被鋼筋砸傷。
三、事故的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
1.事故發生後,我們單位立即撥打了急救電話120。在救護車到達現場的過程中,傷者被送往醫科大學第四醫院進行急救。在運送傷者途中及搶救過程中,公司總經理多次親自到醫院探望,並多次表示不惜壹切代價搶救傷者,但傷者於20xx年7月3日經搶救無效死亡。
2.處理善後事宜。事故發生後,公司領導將召開公司內部所有在建項目的安全協調會,妥善安置受傷人員及家屬。
四、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壹人在事故中死亡。
動詞 (verb的縮寫)事故原因
1.事故直接原因:利得匯違章操作,私自掛鉤,安全意識淡薄。
2.事故間接原因:現場管理人員監管不力,無現場專職監管人員。
不及物動詞事故的性質
經公司人事部門調查分析,該事故是壹起因違章作業、管理不善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
七、事故責任劃分
1.事故直接責任:利得匯及其協作隊友李輝及其協作隊友在吊裝鋼筋過程中,違反操作規程,未正確掛好吊鉤,是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應承擔事故的直接責任。
2.事故主要責任人:公司現場負責人,未履行在建工程安全管理職責,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強化安全意識,導致人員死亡,屬於失職。工地負責人應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八。整改措施
為了從事故中吸取教訓,提高防範能力,加強現場安全管理,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通過事故原因調查和現場了解分析,制定了以下預防和糾正措施:
安保部立即組織各班組相關人員召開安全會議,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加強全員安全教育,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水平,遵守公司各項制度,明確責任,做到“三不違章”、“三不傷害”、“十吊不吊”。
通過這次事故,我們認真吸取了教訓,舉壹反三,在全公司範圍內開展了壹次思想、制度、管理、隱患、措施、整改、反違章活動的檢查,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提高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法規意識,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