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負責人壹般是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全面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核算和監督。
《會計法》第四條規定,單位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單位負責人應承擔以下責任:通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對違反者采取通報等方式予以公告和批評;好吧。
對單位處以罰款的同時,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可以處以3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行政處分。對單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可以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新《會計法》第五十條的規定:“單位負責人,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單位法定負責人或者負責代表單位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
擴展數據
公司法中財務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策劃企業財務戰略
財務總監的重要職責是根據企業未來戰略,提前做好財務預測和決策,未雨綢繆,從財務角度提前做好投融資和成本控制的準備,為企業高層決策提供後續財務保障,保證企業戰略決策的順利實施。
2、完善企業財務制度。
財務制度是否健全是衡量壹個企業是否規範的重要標誌,也是衡量財務總監水平的重要標誌。財務制度協調企業內外的各種經濟關系,是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企業實際情況制定的,是企業經濟活動和資金管理的“最高法律”。
3.建立預算檢查制度。
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財務預算管理在企業管理中的重要性越來越突出。財務預算包括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財務總監必須將企業的戰略目標轉化為財務目標並細化為相應的財務指標,然後將財務指標與責任中心聯系起來,通過目標控制法控制成本、費用、資本和利潤的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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