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國美電器發展有限,卻需要員工承擔結果。其實企業虧損是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並不是員工集體罷工導致企業沒有收入。即使公司已經完成破產清算,有關部門也會要求涉案企業支付賠償金和工資。
能力越大,工資越高。尤其是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回看幾個大公司創始人的商業價值,身家已經過百億。與此同時,大多數創始人和董事長將獲得公司的股份。這不僅代表了公司管理團隊在專業領域的素質實力,也代表了薪酬與實際能力相關。如果董事長任期內公司原地踏步,公司只能選擇降低董事長年薪或者更換新董事長。
對於員工:不要相信公司畫餅,不要因為公司Pua而不努力。有些初級員工的任務非常復雜,工資比董事長低很多。公司虧損的時候,董事長可以見機行事,或者早早跑路,員工卻無能為力。這種情況下,絕對不能把公司虧損和員工工資掛鉤。
總的來說,中國的法律保護公司的權益,保護員工的權益。現在公司選擇了雇傭員工,說明公司有實力給員工發工資。另外,無論是職場新人還是職場前輩,都要樹立清晰的職業意識,不要因為公司的損失而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