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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協議1

甲方:_ _ _ _ _ _ _ _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有效身份證號碼:

上述各方* * *和投資方(以下簡稱“投資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對甲方和乙方進行投資。

就本項目,甲方以其名義取得_ _ _ 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發起設立(暫定名,以下簡稱“”),並達

4 .股份合作協議標準版本

投資協議1

甲方:_ _ _ _ _ _ _ _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有效身份證號碼:

上述各方* * *和投資方(以下簡稱“投資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對甲方和乙方進行投資。

就本項目,甲方以其名義取得_ _ _ 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發起設立(暫定名,以下簡稱“”),並達

4 .股份合作協議標準版本

投資協議1

甲方:_ _ _ _ _ _ _ _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有效身份證號碼:

上述各方* * *和投資方(以下簡稱“投資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共同對甲方和乙方進行投資。

就本項目,甲方以其名義取得_ _ _ _股權,並作為發起人參與發起設立(暫定名,以下簡稱“”),並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壹條* * *投資者的出資額和出資方式壹致。

甲方已充分理解乙方的商業計劃,並認可其市場前景,擬投入風險資本與乙方共同創業..

甲乙雙方同意以雙方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作為項目投資主體。

作為風險投資人,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公司的總出資額(以下簡稱“總出資額”)為人民幣元整,其中各方出資額為:甲方全部出資額,占總出資額;乙方作為出資方負責項目市場的管理,占出資總額。

各方壹致同意* * *參與發起設立公司,投資者持有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為:甲方和乙方..

甲方作為共同出資人,應於年月日前將上述出資匯入指定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銀行: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 * *按照投資者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與投資者分享* * *的利潤和虧損。

* * *投資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同壹投資承擔責任,投資者以其全部出資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 * *由同壹投資者出資的股份及其養殖產品* * *由同壹投資者按出資比例擁有。

* * *同壹投資者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每個* * *同壹投資者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業務執行

1.***投資方委托乙方代表所有投資方執行投資方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有限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和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二)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3)收取共同投資產生的成果,並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2.其他投資者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者報告聯合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乙方執行* * *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利潤歸* * *共同投資人所有,產生的損失或民事責任由* * *共同投資人承擔;

4.乙方在履行事務時因疏忽或不遵守本協議給其他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以下共同投資事項必須經所有* * *共同投資者同意:

(1)轉讓* * *投資於_ _ _ _ _ _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質押;

(3)變更交易執行人。

第四條投資轉讓

1.***向** *與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 * *與投資人的全部或部分出資時,必須經所有* *與投資人同意;

2.當* * *與投資人轉讓對* * *的全部或部分投資時,應通知其他* * *與投資人;

3.***同壹投資者依法轉讓其出資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 * *相同投資者有優先受讓權。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 * *投資者不得擅自轉讓或處置* * *投資的股份;

2.***同壹投資者自_ _ _ _ _ _股份有限公司註冊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股份和出資;

3._ _ _ _ _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何* * *投資者不得從* * *合資中抽回其出資;

4公司成立後,甲乙雙方根據經營情況繼續合作投資,共同投資盈虧共擔,每月支付乙方作為項目市場經理的工資作為報酬。工資金額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確保本協議的實際履行,甲方自願向其他投資者提供其全部擔保。甲方在違約並給其他* * *投資者造成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對其他* * *投資者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 * *與投資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所有投資者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壹式份,投資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 _ _ _ _ _乙方(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投資和持股協議2

甲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乙方: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身份證號碼: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乙雙方作為合同投資者的合作投資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壹條。合夥投資的項目和範圍: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二條。合夥企業的投資期限為_ _ _ _ _ _ _ _ _ _ _年。

第三條。投資金額和方式。

1.本合夥企業的出資額為人民幣_ _ _ _ _ _ _元。甲方以_ _ _ _ _ _ _方式出資,共計人民幣_ _ _ _元。投資總額的_ _ _%;乙方的出資方式為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元。投資總額的_ _ _ _ _%;

2.甲、乙雙方決定開立壹個專用賬戶(賬戶名稱: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3.甲、乙雙方的出資額應於年月日之前繳入上述帳戶

4.合夥投資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 * *自有財產,不得隨意要求分割。合夥企業出資終止後,各合夥人出資人的出資仍歸個人所有,將返還給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所有

5.增資或減資由雙方協商決定,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根據增資或減資情況合理調整本協議關於分配比例的規定。

第四條。利潤分享和損失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出資比例分享* * *合資的利潤和* * *合資的虧損。

2.甲、乙雙方出資形成的收益及其孳息為雙方* * *財產,按甲、乙雙方出資比例歸雙方所有。

第五條。交易執行

1.甲乙雙方協商,甲方代表雙方執行合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①開展對外業務,簽訂合同。

②合夥投資企業的日常管理。

(3)銷售合夥企業投資的產品(商品),采購常用商品。

(4)支付合夥投資債務。

⑤___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

①參與合夥投資的管理。

②聽取甲方業務發展情況匯報。

③檢查合夥企業投資賬簿和經營情況。

(4) * * *決定合夥投資的重大事項。

⑤____________。

3.甲方與投資公司執行* * *所產生的收益歸甲方和乙方* * *所有,由此產生的損失或民事責任由甲方和乙方* * *承擔。

4.甲方在履行事務時因疏忽或不遵守本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可以反對甲方執行相同的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時,應當暫停交易的執行。如有爭議,由雙方決定。

第六條。投資轉讓

1.甲、乙任何壹方向他人轉讓其在合營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時,必須征得對方的同意;

2.甲、乙雙方依法轉讓出資的,在同等條件下,另壹方有優先受讓權。

第七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轉讓或處置同壹投資的股份。

2.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均不得從合資中抽回出資和轉讓其股份。

第八條。合夥投資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投資可能因下列原因之壹而終止:

①合夥投資期限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夥投資關系。

③合夥投資企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四)合夥投資企業被依法撤銷。

⑤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決定解散。

2.合夥投資終止後的事項:

①甲乙雙方應對合夥賬戶進行清算。

(2)清算後有盈余的,按照收集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割的物品可以固定價格出售給合夥投資者或者第三人,價款應當進行分配。

(三)清算後有損失的,無論合夥投資人出資多少,先以相同財產清償合夥投資,合夥投資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投資人按照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甲方或乙方違反上述條款中各方權利義務的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

第十條爭端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有爭議,應本著有利於合夥投資發展的原則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11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 * *與投資方協商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所有投資者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以_ _ _ _ _ _ _ _ _ _ _的形式簽訂

甲方(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簽字)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乙方(簽字)

簽約地點: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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