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需要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工作。清算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開展下列業務:接管公司財產,關閉公司未了結業務,收取債權,清理債務,分配剩余財產,註銷公司法人資格,吊銷營業執照;
2.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
3.提出清算方案;
4.工商註銷程序只能在清算結束後進行;
5.接下來去稅務局登記、驗證、繳納清算費用,取消國稅、地稅;
6.去社保局查詢並繳納清算費,註銷社保賬戶;
7.去工商局註銷營業執照;
8.註銷公司開戶許可證和基本銀行賬戶;
9.取消質監局的許可證;
10,註銷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
11.公司需要上報公司公告公司即將註銷,才能進行工商註銷流程。
貿易公司註銷申請材料主要需要提供: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註銷登記申請書》;
2.公司清算組指定人員或者委托企業登記代理機構辦理企業法人註銷登記的證明;
3.公司根據《公司法》和人民法院破產裁定文件作出的決議或決定;
4.公司股東大會決議;
5.由投資單位或清算機構確認的公司清算組出具的清算報告;
6.公司清算組發布的三份清算公告剪報;
7.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8.公司印章註銷證明;
9、稅務機關的完稅證明;
10,銀行銷戶證明等。;
綜上所述,在企業政策和相應支持不斷完善的今天,很多商業公司都會選擇註銷公司。但是,他們不熟悉取消流程。為了解除公司的後顧之憂,他們只能選擇註銷商業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82條
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在將對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183條
公司因本法第壹百八十條第(壹)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184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壹)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事務;
(四)繳納所欠稅款和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稅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余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