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組
團體是為了某種目的而組織起來壹起行動的團體。是指多個公司在商業、流通、生產等方面緊密聯系而形成的公司(或企業)聯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社會單位。企業集團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中沒有“集團”這個詞。只提到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責任公司。壹些公司將經營戰略多元化,在許多領域設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就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而形成壹個企業集團,和軍隊中的集團軍頗為相似。這些就是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2.集團是法人實體嗎?
(1)集團公司由若幹相互關聯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組成。不具備企業法人資格,就不具備法律主體資格。
(2)集團公司核心層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能夠承擔經濟責任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註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3.集團和有限公司有什麽區別?
兩者的主要區別在於,有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集團下設若幹有限公司,集團不具有法人資格。公司法中沒有“集團”,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的區別。
集團公司與股份公司的區別如下:
①定義:壹般意義上的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公司;股份公司是指以股份為資本的公司,其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②特點:集團公司是附屬聯合企業集團的核心企業,其法律地位是母公司(又稱主導企業),其組織形式應符合法律規定的公司形式;股份公司是獨立的經濟法人,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有限責任的限度是股東應繳納的股份數額。
③本質:集團公司的本質特征是以母子公司關系為基礎的垂直組織體系;本質上,股份有限公司只是壹種特殊的有限責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