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之所以能生存或存在,是因為擁有壹些非貨幣的隱性資源,但其價值並不能完全體現在賬面上,而是“表外資產”。殼資源的真實價值不能僅僅用企業的賬面資產來計算,而應該包括隱性資源的市場價值。買賣雙方在達成協議、評估企業價值時,應充分重視殼資源和隱性資源的優勢。
在資本市場,轉讓企業資源、買賣企業股份都會考慮無形資產的價值,但很少有人整體關註殼資源。殼資源已經成為壹個概念,依附於企業的顯性資產而存在。由於殼資源的價值無法確認,收益期和受益者無法準確劃分,資本買賣雙方的交易不透明,殼資源的價值被明顯低估甚至忽略。
很多企業在重組的時候都有溢價。這個保險費包括什麽?剔除市場供求因素,這種溢價的根本來源是殼資源價值的體現,雖然並沒有得到客觀完整的體現。可見,殼資源的價值只會出現在企業產權的交易中,殼資源的價值無法準確識別,殼資源的價值也不會在企業經營過程中得到體現。
在目前中國上市公司的“殼”交易中,“殼”公司的價格壹般由其凈資產值決定,通常不考慮其虛擬價值。“殼”公司的虛擬價值確實被“殼”的買家所看重,卻沒有在“殼”的交易價格中得到體現,我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這種情況壹方面與我國“殼”交易行為中行政幹預過多、市場化程度低有關,另壹方面也與我國缺乏評估“殼”資源虛擬價值的具體方法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