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關於註冊資本;前海原來的註冊資本最低要求是500萬元,現在取消了,65438+萬元,30萬元,1萬元都可以,而且是認繳制(不驗資)。
3.公司名稱不能含有“房地產、金融”字樣。目前前海對行業限制管控嚴格,金融等此類限制行業需要獲得金融辦的批準才能成立。
4.目前,入駐前海的企業註冊地址與前海管理局設立的前海商務秘書公司掛鉤,地址免費使用壹年,到期續展;新的建立和更新需要站點證明文件。
5.成立壹家公司至少需要兩個人。
6.以前不允許企業通過變更地址進入前海。因為現在政策變了,允許其他企業通過變更地址進入前海,但是需要提供前海的租房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收情況和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股東未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向公司足額繳納出資外,還應當向已按時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