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基本類型的可轉換債券
不可分可轉債是股權和債券不可分的可轉債。債券持有人只能按照債券的面額和約定的轉股價格,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債券與公司股票之間的轉換。
可分離交易的可轉債是權證和公司債可以分離的可轉債。當它們發行時,都附有認股權證。公司債券和認股權證發行上市後,可以獨立流通和交易。
可轉換債券的投融資價值
對於投資者來說,可轉換債券的持有者有權在未來以壹定的價格購買股票。可轉債進入轉股期後,如果公司股價較高,投資者可以選擇將可轉債轉換為公司股份,獲得股價上漲的收益。如果公司股價較低,投資者可以選擇不轉換債券,通過在二級市場交易債券獲得溢價收益或者在債券到期時從債券投資中獲得固定收益。同時,可轉債的債權也保證了清算時發行人的債權優先於股票。
對於發行人而言,可轉換債券的利率低於同等條件下的普通債券,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資成本。如果投資者在轉股期間選擇將債券轉換為普通股,公司不需要支付額外費用,相比其他股權融資方式節省了成本。可轉換債券結合了債務融資和股權融資的功能,使得發行人在融資方式、融資性質和融資時間上更加靈活。
可轉換債券投融資方的主要風險
對於投資者而言,主要面臨經濟環境導致的系統性風險和發行人經營狀況、信用風險等非系統性風險。此外,由於可轉債的可轉換性,標的公司股價的波動也可能引起債券價格的波動。
對於發行人來說,他們面臨的主要財務壓力可能由兩種情況引起。第壹種情況,如果轉股期間公司股價被壓低,持有人不選擇將債券轉股,債券到期時公司還本付息造成的資金壓力;另壹方面,如果可轉債有回售條款,公司股價被壓低,投資者會集中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造成資金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