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歐洲美元市場為例,它是壹個非常典型的離岸金融中心,是壹個自由交易、沒有監管的自由國際金融市場。離岸金融業務是銀行批發業務,有大量的存款和貸款。交易對象通常是銀行和跨國公司,其業務通常是引進國外資金,然後貸給國外。個人投資者也可以通過機構投資。
理論上,主要的離岸金融中心可以分為三類:
1,以倫敦為代表的倫敦型離岸金融中心。其特點:經營的貨幣為境外貨幣,市場參與者可以經營離岸金融業務和自由市場業務。管理上沒有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需要向金融主管部門申請批準。
2.對於以紐約為代表的紐約型離岸金融中心,從事離岸業務的本國銀行和外國銀行都必須向金融當局提出申請。離岸金融業務可免繳存款準備金和存款保險,享受免繳利息預提稅和地方稅。離岸業務經營的幣種可以是外幣,也可以是本幣,但離岸業務和傳統業務必須分別設立賬戶。
3.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壹般位於風景優美的島嶼和港口,政局穩定,稅收優惠,沒有金融管制。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離岸金融中心。
近年來,世界上壹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VI),試圖通過法律手段,搞清楚和培育壹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境內設立國際商業公司。這些地區通常被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或離岸司法管轄區。所謂離岸公司,是指在離岸法域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事公司。
目前著名的離岸金融中心有英屬維爾京群島、開曼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西薩摩亞、安圭拉島等。
與壹般有限公司相比,離岸公司主要在稅收方面有所不同。與通常按營業額或利潤收稅的做法不同,離岸管轄區政府只向離岸公司收取年度管理費,除此之外,不收取任何稅款。除了稅收優惠,幾乎所有離岸法域都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信息、持股比例、收入狀況等。享有保密權。如果股東不願意,他們可以不向公眾披露。還有壹個好處就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認可這類公司,比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的發展銀行,法國的瑞士瑞信銀行東方。“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戶,在金融操作上極為方便。
壹般這類“離岸”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有著良好的貿易關系。因此,離岸公司經常被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和擁有高資產的個人用作金融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