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屬企業又稱省屬國企,顧名思義,是由省屬國家事業單位創辦或管理的企業。
在“省屬”後面加上單位的性質或名稱,壹般為企業或事業單位。如省屬本科院校、省屬科研院所(省農科院、)、省屬醫療單位(XX省中醫院)、XX省鹽業集團等。省屬企業壹般由省SASAC直接管轄。省屬企業由省SASAC委派,安全生產由省SASAC監督考核。此外,涉及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大問題,如管理、財務、改革等,應報省SASAC審批。
省級是指設立或管理省級國家機構。在“省屬”後面加上單位的性質或名稱,壹般為企業或事業單位。如省屬本科院校、省屬科研院所(省農科院、)和省屬醫療單位(XX省中醫院。省屬企業,即省屬國家事業單位設立或管理的企業,屬於國家所有。國有企業作為壹種生產經營的組織形式,兼具商業性和公益性的特點。它們的商業性體現在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公益性體現在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經濟調控的目標,發揮協調國民經濟各方面發展的作用。
嚴格來說,國有控股公司應稱為“國有控股公司”或“政府控股公司”。不是國企,政府只是普通股東,受公司法監管。毫無疑問,這類企業和壹般競爭性企業沒有強制性的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占主導地位。如果他們也提供公共服務,那就是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得到鼓勵和支持。對於這類企業,政府參股只是為了壯大國有經濟的實力。此外,政府對這類企業沒有其他額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