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項目融資是什麽意思?
所謂項目融資,是指基於項目本身信用的融資,項目融資對應的是企業融資。項目融資是由特定的經濟實體安排的融資。貸款人在最初考慮安排貸款時,滿足於用經濟實體的現金流和收入作為償還貸款的資金來源,滿足於用經濟實體的資產作為貸款的安全擔保。
銀行在通過項目融資進行融資時,只能依靠項目資產或項目收益來回收貸款本息。在這種融資中,銀行承擔的風險遠大於企業融資。如果項目失敗,銀行可能無法收回貸款本息,因此項目結構往往很復雜。為了實現這種復雜的結構,需要做大量的前期工作,前期成本較高。
項目融資作為國際金融的壹個重要分支,近30年來已經發展成為壹種為大型工程項目的建設和發展籌集資金的有效且日益成熟的手段。與傳統的融資方式不同,項目融資的根本特征是融資不僅取決於項目發起人的信用擔保或資產價值,還取決於項目的自有資產和未來現金流來考慮貸款償還擔保。國家計委和外匯局對境外項目融資作出了暫行規定。根據規定,項目融資是指以境內建設項目的名義在境外籌集外匯資金,僅以項目的預期收益和資產為外債償還責任的融資方式。
項目融資具有以下屬性:
(1)債權人對在建工程以外的資產和收益無追索權;
(2)境內機構不以建設項目以外的資產、權益和收益抵押、質押或償還債務;
(3)境內機構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資擔保。同時規定,項目融資主要適用於發電、高等級公路、橋梁、隧道、城市供水和汙水處理廠等基礎設施項目,以及其他投資規模較大、具有長期穩定預期收益的建設項目。
項目融資有以下特點:
1.至少項目發起人、項目公司、資金提供方都有參與。
2.資金提供方主要依靠項目的自有資產和未來現金流作為資金償還的保障。
3.項目融資是壹種無追索權或有限追索權的融資方式,即如果項目未來無法償還貸款資金,債權人只能得到項目本身的收益和資產,而無權染指項目發起人的其他資產。
4.項目融資與傳統融資的主要區別在於,按照傳統的融資方式,貸款人把錢借給借款人,然後借款人把借來的錢投資到壹個項目中,償還債務的義務由借款人承擔。貸款人看重的是借款人的信用、經營狀況、資本結構、資產負債程度等。,而不是他經營的項目的成敗,因為借款人還有其他資產可以用來還債。但根據項目融資的方式,工程項目的發起人或組織者壹般會成立新的項目公司為項目籌集資金,貸款人直接將資金貸給工程項目公司,而不是項目發起人。在這種情況下,償還貸款的義務由工程項目公司承擔,而不是由承辦人承擔,貸款人的貸款將從工程項目建設投產後取得的收益中償還。所以貸款人看重的是項目的經濟性、可能性和收益。項目的成敗對貸款人收回貸款具有決定性的意義。項目成敗的關鍵在於項目公司在投資項目的分析論證中要有準確完整的信息來源和渠道,對市場進行認真細致的研究分析和有效的組織實施能力,充分了解和熟悉投資項目的建設程序,預見項目實施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並采取相應的對策。這些專業性和技術性很強的工作,在壹些大型的國際投資項目中,通常由專業的財務咨詢公司擔任其項目的財務顧問。財務咨詢公司作為資本市場上籌資者和投資者之間的中介,憑借其對市場的了解和專業財務分析師的優勢,可以對項目進行嚴密、科學、技術的財務規劃,形成最小的資本結構,在資產規劃和投資過程中做出理性的投資決策。
項目融資的類型:
無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無追索權項目融資也稱為純項目融資。在這種融資模式下,貸款的本息完全取決於項目的運營效率。同時,為了保護自身利益,貸款銀行必須從項目所擁有的資產中獲得產權擔保。如果項目因各種原因未能建成或經營失敗,其資產或收益不足以清償全部貸款,貸款銀行無權向項目主辦者追償。
有追索權的項目融資
貸款銀行除了以貸款項目的經營收益作為還款來源,獲得物權擔保外,還要求項目主體以外的第三方提供擔保。貸款銀行有權向第三方擔保人追償。但擔保人對債務的責任僅限於其提供的擔保金額,故稱有限追索權項目融資。
項目融資申請條件:
1.項目本身已經得到政府部門的批準。
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設計預算已經政府相關部門審查批準。
3、引進國外技術、設備、專利等。已獲政府經貿部門批準,並已辦理相關手續。
4.項目產品技術裝備先進適用,配套設施齊全,技術保障明確。
5.項目生產規模合理。
6.預計項目產品具有良好的市場前景和發展潛力,盈利能力強。
7.項目投資成本及各項費用預測合理。
8.項目生產所需的原材料有穩定的來源,並已簽訂供貨合同或意向書。
9.項目建設地點和建設用地已經落實。
10,項目建設和生產所需的水、電、通訊等配套設施已落實。
11.該項目具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12.與項目相關的其他建設條件已經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