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2014、12、2015、15連續30個交易日,中國石化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收盤價均不低於公司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以下簡稱“石化轉債”)的收盤價。89元/股)130%(即人民幣6。36元/股)根據《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募集說明書》(以下簡稱《募集說明書》)首次觸發石化轉債附條件贖回條款。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提前贖回石化轉債的議案》,決定行使公司贖回全部贖回登記日登記在冊的石化轉債的權利,並授權董事長及/或董事長授權的壹名董事辦理石化轉債的贖回事宜。
2.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可轉換債券的特點是債權性、權益性和可轉換性。
這種債券的利率壹般低於普通公司,其持有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贖回債券。
第三,概念解讀
1,基本收入:
當可轉債失去轉股意義時,作為壹種低息債券,仍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如果實現轉股,投資者將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益或獲得分紅收益。
2、最大的優勢:
可轉債兼具股票和債券的屬性,將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與債券的安全性和固定收益優勢結合在壹起。此外,可轉換債券比股票具有優先償還權。
3.可轉換債券轉換公式:
可轉債(股)數量=可轉債數量*100/當時初始轉股價格。
當公司送股、發行新股、發行股票或降低轉股價格時,可以調整初始轉股價格。可轉債余額不足以轉換1股的,由本公司在T+1日交割時通過登記結算公司以現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