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註冊公司 - 掏空上市公司的五種手段是什麽

掏空上市公司的五種手段是什麽

現階段,我國上市公司大股東掏空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大股東虛假出資。是指上市公司在設立或增資配股中,大股東名義上將所認購的資本或現金投入上市公司,但實際上該實物資產或現金的產權並未交付到上市公司的賬戶上,而是留在原大股東的企業中。大股東虛假出資後,並未向上市公司投入資產或現金,而是通過與有關部門串通出具虛假出資證明,擁有上市公司股權。

2.利用關聯方交易進行隧道挖掘。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

1)無償占用上市公司資金。據統計,截至2006年6月30日,滬深兩市149家上市公司的資金被大股東及其關聯方占用,共計327億元。其中,國有控股上市公司87家,總金額6543.8+093億元;民營控股上市公司62家,總金額6543.8+035億元。149家存在資金占用的上市公司中有60家“ST公司”,合計占用資金137億元。

2)關聯買賣轉讓上市公司資產。上市公司大股東利用關聯買賣轉移上市公司資產。主要方式有:高價向上市公司提供原材料或轉讓資產,低價從上市公司購買產品,再以市場價格出售。

3)以上市公司名義借款或提供信用擔保。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重慶監管局2005年6月5438+2月對G太極的專項檢查發現,G太極曾為控股股東太極集團有限公司借款3.6億元提供擔保。2002年至2005年,萬家樂A為大股東廣州三鑫實業有限公司提供貸款擔保6543.8+640億元。自上市以來,美猴王股份成為美猴王集團的融資窗口。美猴王集團可以以美猴王股份的名義直接貸款,壹筆貸款3億。美猴王股份的房子和樓房都是美猴王集團抵押的,美猴王集團也占了近8億的資金。

3.利用重組進行挖空。並購(M&A)是上市公司優化資源配置、實現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的壹種手段。應該說,M&A在中國上市公司中是正常的。然而,隨著近年來上市公司重組密度越來越大,虛假重組甚至惡意重組大行其道。壹些重組人不以提高上市公司業績為己任,而是利用資產重組牟取暴利。

4.操縱上市公司業績獲得再融資資格,從而掏空。為了滿足證監會配股或增發的要求,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盈余管理行為。孫正和王月堂(2000)的研究結果表明,他們操縱損益的動機直接來源於監管部門的配股政策、特別處理政策和退市政策。

大股東的掏空行為不僅損害了上市公司,也使其喪失了經營能力。中小股東損失慘重,市場投資信心不足,投機盛行,嚴重制約了中國資本市場的發展。

  • 上一篇:酸性肥料有哪些?
  • 下一篇:新公司的稅務流程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