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判決已經生效,並且在判決生效前已經進行了合法的證據收集和證據審查程序,後來發現有證據缺失或者有新的證據出現,壹般不會導致重判,但有可能導致判決結果的變更或者審判程序的重新執行。
如果刑事案件中的關鍵證人或當事人沒有被列入記錄,這可能導致判決無效,需要舉行另壹次審判或重新審理案件。如果再審後發現新的證據對原判決產生了重大影響,那麽就有可能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