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第壹部分主要陳述自訴案件當事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自訴人、被告人的姓名、年齡、民族、籍貫、文化程度、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必要時可以包括電話號碼、郵政編碼。自訴人委托訴訟代理人的,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有關情況。2.正文,是刑事自訴的核心部分,包括以下內容:(1)訴訟請求,具體陳述被告人侵害自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的性質和法律上構成的罪名,向法院提出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具體請求。(2)事實和理由,重點是被告人犯罪行為的具體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犯罪手段、情節、後果等。,並引用刑法的相關規定來論證被告人的犯罪性質和刑事責任,表明自訴人自訴的正當性。(3)對於證據部分,逐壹記下證據、證人名單、住所,以便法庭查證。3.結尾應當依次寫明被訴人民法院全稱、自訴人姓名、自訴時間和所附事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六條。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後,如果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應當決定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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