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開庭流程如下:
壹、詢問核定身份:姓名、住址、拘留時間、逮捕時間、起訴書收到時間、是否要求回避
二、法庭調查
1、宣讀起訴書,詢問被告人是否認可
2、公訴人詢問被告人:認罪否;犯罪時間、地點、次數是否與起訴書壹致;逐項與起訴書核實
三、舉證質證
1、公訴人將犯罪證據壹壹舉證、展示,被告人及律師逐壹確認
2、被告人及律師是否有證據出示
四、法庭辯論
1、發表公訴意見,指出犯罪事實應當承擔刑事處罰;說明被告人主客觀都有犯罪事實,構成犯罪要件,罪名成立
2、被告人及律師發表辯論意見進行刑事訴訟,開脫罪責,力爭無罪或降低懲罰
五、被告人最後陳述
六、休庭,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合議量刑
七、宣判
八、釋法、法庭教育:解釋判決結果,使被告人認罪,達到教育罪犯、節約行政成本(不上訴)
開庭的程序主要是什麽
1、法庭宣布開庭;
2、進行法庭調查;
3、進行法庭辯論;
4、最後陳述;
5、宣布休庭等待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零壹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