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衛生部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確定的疑似患者醫療費用,在按規定支付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後,個人負擔部分由醫療救治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並安排資金實施綜合保障,中央財政視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法律依據: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ⅱ型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確保患者不受費用影響。壹是對新型冠狀病毒確診肺炎患者發生的醫療費用,按規定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支付後,個人負擔部分由財政給予補貼,實行綜合保障。二是對已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患者,應先治療後結算,不得減免報銷。三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患者使用的藥品和醫療服務,符合衛生部門制定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診療方案的,可暫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