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網友的這些疑問都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我們很多人都很喜歡聽歌唱歌。很多網友說,如果普通人在壹些公共場所唱歌,我們還涉嫌侵犯著作權嗎?那麽誰敢唱別人寫的歌呢?這是不是意味著我們都要自己寫歌自己唱才不會侵犯版權?可見網友的聲音也更多了。其實就我個人來說,我也不是很理解這個事情。寫歌唱歌的人為什麽能在版權上發酵的這麽厲害。壹部好的作品能被大家喜歡,我覺得是壹件很幸福的事情。如果妳用這件事來炒作,會對妳的聲譽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
也有很多網友說顧傳民的行為是炒作,為了博取大家的關註,通過這種方式掙錢。每個人的出發點都不壹樣,雖然在壹定程度上確實構成了炒作博取大家眼球的行為。但我還是希望能把好的作品發揚光大,盡量減少不必要的爭執,這樣對雙方都不好。希望大家看這件事的時候能理智壹點,不要太生氣。雖然大家也希望好的作品能得到大家的稱贊,但沒想到因為太哥唱了他的歌,就產生了這麽大的爭議。我相信面對大家的這些質疑聲,他們能有壹個好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