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建同學要增強維權意識,向老師說明或與小方溝通;肖丹應該與他的父母溝通,澄清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他可以向親戚或居委會尋求幫助,或者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受教育權。李師傅應該與商家協商此事,要求他們賠償損失,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當我們的各種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要用好法律武器,敢於維權,善於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