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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出庭的律師需要提供律所公函嗎?

委托代理人是律師的,提交律師事務所的公函;代理人是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需要申請。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程序。按照勞動法的規定。

提起勞動仲裁的壹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除非當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當理由,仲裁委員會不受理超過法律規定期限的仲裁申請。

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壹式兩份,內容包括: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國籍、住址和電話。

2.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地址、姓名和職務。

3.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4.證據和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

5.交貨單位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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