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委托合同中約定收費條款。收費合同或者收費條款應當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方式、收費金額、支付結算方式、爭議解決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