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2022.0438+0.438+0生效)。
第二十三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通過服務窗口、電話、網絡等方式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提醒當事人有依法申請法律援助的權利,並告知其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和程序。
第二十四條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的,其本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