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鑒定的流程和費用是:
1,當事人申請鑒定,提交申請;
2.鑒定辦公室出具鑒定數據並提交通知書;
3.當事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如實提交鑒定所需資料;
4.交鑒定費,壹般200-500元不等;
5、符合受理條件的受理通知書;
6.選擇專家召開鑒定會進行鑒定;
7.出具鑒定書。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壹條
職工因工負傷致殘,經治療後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和生活自理功能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級傷殘,最重為1級,最輕為10級。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