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如造成殘疾,以下賠償項目)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賠償多少?
具體金額根據相關證據計算,如醫藥費單據、交通費單據、誤工證明、傷殘鑒定結果等。
什麽是合理的,什麽補償是不合理的?
有理有據。
比如失去的時間,營養等。,有什麽法律依據嗎?
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
問題補充:謝謝大家的熱情。妳能給我們提供具體的賠償金額嗎?
答案同上。
如何計算損失的時間?營養費怎麽算?
如果對方要求賠償,對方要提供證據,否則不予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