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區別
首先,看守所和看守所本身以及裏面的在押人員的性質有很大的不同。看守所是國家行政拘留機關。看守所是刑事拘留機構。這兩種性質壹列,人員所犯錯誤的區別也很明顯,壹個是行政拘留,壹個是刑事拘留。其次,兩者的羈押期限不同。在看守所羈押期限最少3天,最長15天,視情況而定。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的最長羈押期限為37天。但羈押期限結束後,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需要繼續羈押在看守所接受公訴和審判,所以有的羈押幾天就被釋放,有的還被羈押幾年。
二、看守所的真實生活
進看守所的第壹天往往是適應的壹天,第二天就會是正式的壹天。早上規定時間起床,收拾屋子,刷牙洗臉,收拾幹凈,等著吃飯。註意了,不是讓妳在食堂吃,而是把自己的飯盆放在牢房門口,有工作人員給妳盛飯。妳覺得待遇好嗎?給宿舍送飯,壹般是饅頭和開水,當然還有兩片鹹菜,然後吃完。然後,我們吃和早上壹樣的清水白菜、饅頭,然後繼續熬到晚上,饅頭和鹹菜。這是每天的生活。除了吃飯,看電視,吃飯,妳覺得是不是挺充實的?我相信這種生活應該是很多人的夢想。當然,如果食物更好就更好了。
壹旦被拘留,就意味著限制人身自由。在妳被送到看守所之前,妳需要做壹些準備工作,比如給妳做壹個身體檢查,確定妳沒有傳染病和其他不適合關押的疾病,比如高血壓和嚴重的心臟病。這些拘留所是不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