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方賠償當事人1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喪葬費、精神撫慰金等。30萬左右(按責任比例計算)。
3、交強險責任限額外賠償50%,交強險責任限額內由對方全額賠償(不按責任比例)。
4.65,438+00,000元以下的醫療費用由乙方全額補償,65,438+00,000元以上由乙方按50%補償。繼續治療費、營養費、交通費、精神損害賠償金也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內全額賠償,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外賠償50%。
5.乙方的賠償以其賠償能力為限。他沒有刑事責任,不會被判刑。
6、醫保報銷可以報80%到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