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做好刑事偵查,分析研究犯罪頭目。
2、組織協調偵破壹般、重大、特大刑事案件。
3、負責刑事情報、檔案工作。
4、承擔案件痕跡、物證的提取、檢驗和鑒定。
5、承擔轄區內的禁毒、反黑和反恐工作。
6、承擔本轄區內經濟犯罪的查處和預防工作。
7.承辦涉外刑事案件和涉外警務的聯絡和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