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獲得具體案件審判進度的準確信息。當事人可以關註法院的公告欄,或者確實有知情權,可以去法院咨詢。因為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屬於公開審理的範圍。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以外,應當公開進行。
離婚案件和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公開審理第壹審案件。但是,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對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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