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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判後律師還會繼續服務嗎?

法律分析:壹是按照委托代理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代理級別、服務項目和內容履行合同。如果約定代理權限和級別為壹審終結,判決下來就履行了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服務合同終止,服務需要另行約定。代理合同約定代理權限和級別包括代理申請執行、申訴或上訴的,約定的責任和義務未履行,律師需要繼續服務的。

第二,律師作為專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都具有相應的職業素養和潛在責任。即使代理合同約定的事項履行完畢,代理服務合同也將終止。出於對校長負責的態度,他也會告訴校長該做什麽或者下壹步該做什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九條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按照約定,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其他委托的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條律師代理訴訟法律事務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應當在委托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十壹條律師擔任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從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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