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向案件發生地公安機關報案,也可以通過信函、短信、網絡等形式報案。最簡單的方法就是撥打110全國統壹報警電話。
1.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或者控告。
2.被害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檢舉、控告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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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案的處理方法
1.舉報可以書面或口頭形式進行。如果是口頭舉報,接待人員應當制作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在管轄範圍內及時審查舉報材料:
(1)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立案;
②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