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面試時需要提供原件。
壹般律師面試需要帶材料:
1,實習考核申請。
2.實習生寫的不少於3000字的實習總結(必須是親身經歷,親自寫,不能抄襲)。
3.指導律師出具的鑒定意見(指導律師應對其真實性負責,指導律師應親自簽字確認,考核老師可在考核時當場檢查指導律師對內容的熟悉程度)。
4.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實習考核證明(律師事務所對其真實性負責,如發現實習材料虛假,按《律師申請人執業考核規則》第三十三條處理)。
5.律師協會頒發的實習生強化培訓結業證書。
6.申請律師實習證。
7.實習生完成實訓項目的證明材料(指實習生參與重大實訓項目形成的不少於10份的實習材料,包括工作文件、實習活動記錄、實訓經歷、指導律師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