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頭部輕傷鑒定標準
依據《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
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
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
顱骨單純性骨折。
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
二、輕傷鑒定程序
1、鑒定的委托:
以“屬地為主、由下到上、逐級委托”為原則。委托單位辦案人持“傷情鑒定委托書”、醫院診治及案件相關材料,與被鑒定人壹同到當地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進行首次傷情鑒定。
2、鑒定的受理:
鑒定機構和鑒定人根據被鑒定人當時的傷情和辦案人提供的醫院診治及案件相關材料,參照國家有關部門頒布的人身傷情鑒定標準,及時做出受理、補充材料後受理或不能受理的決定,並將理由以書面回執形式告知委托單位的辦案人。
3、首次鑒定:
做出受理決定後,鑒定人要詳細填寫“受理案件登記表”,仔細核對委托單位提供的各種材料(包括案件卷宗、病歷復印件、化驗單、醫學影像片等)的數量和狀況;進行法醫學檢查、攝錄像等檢驗工作;對直接影響鑒定結論的各種材料應備份存檔。
對具備即時進行傷情鑒定條件的,公安機關的鑒定機構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3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對傷情比較復雜,不具備即時進行鑒定條件的,應當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內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對影響組織、器官功能或者傷情復雜,壹時難以進行鑒定的,待傷情穩定後及時提出鑒定意見,並出具鑒定文書。
辦案人要及時領取鑒定文書和所提供的醫院診治及案件相關材料,並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4、補充鑒定:
本案的辦案人、案(事)件的當事人須在接到首次鑒定的“鑒定結論通知書”後15日內提出補充鑒定的書面申請。補充鑒定須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以上負責人批準,由原鑒定人進行。
5、重新鑒定:
本案的辦案人、案(事)件的當事人須在接到首次或補充鑒定的“鑒定結論通知書”後15日內提出重新鑒定的書面申請。重新鑒定須經縣以上公安機關主管領導批準,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民事糾紛打架輕傷怎麽賠償
1、首先報警,然後向警方申請傷情鑒定,根據傷情鑒定結論確定對方的責任。
如果經過鑒定構成輕傷或以上,那麽對方涉嫌刑事犯罪,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2、可以要求對方進行民事賠償,要求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護理費、財產損失等,如果構成傷殘,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傷殘賠償金。費用金額可以參考以下標準。
(1)醫藥費。
醫藥費是根據醫院診斷證明、正規醫療發票確定數額。包括妳為治療而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手術費、醫藥費、住院費、整形整容費和後續治療等費用;
(2)營養費。
營養費是按照醫生開具的營養需求診斷證明和相關費用支出證明確定數額。是指為輔助治療身體疾病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的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
(3)誤工費、護理費。
誤工費、護理費是根據受害人或護理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壹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4)交通食宿費。
交通費根據妳和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陪護或者轉院治療等實際發生的交通費用計算;
住宿費根據妳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支付;
住院夥食補助費應以實際支出和費用或當地實際生活水平計算;
(5)傷殘賠償金。
傷殘賠償金是根據法醫鑒定確定的傷殘等級、受害人戶籍地或實際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標準為基礎計算。按照當地公布的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壹歲減少壹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6)殘疾輔助器具費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7)財產損失
財產損失是根據妳遭受的實際財產損失為限的,包括物品的維修費、貶損費等,以受損物品的實際價值為限。應當提供購買物品的發票、合同、收據等來證明受損物品的價值,如果無法確定價值的,可以申請鑒定,根據鑒定結論確定。
3、人身損害賠償訴訟時效為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侵權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超過訴訟時效的,喪失勝訴權,因此建議在1年內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依照刑法規定,經鑒定達到輕傷以上的,構成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整理的對“頭部輕傷鑒定標準”的解答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知識。如果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歡迎上找法網在線法律咨詢平臺,在線律師會為大家進行專業的解答。
法律客觀:《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五條帽狀腱膜下血腫:頭皮撕脫傷面積達20平方厘米(兒童達10平方厘米);頭皮外傷性缺損面積達10平方厘米(兒童達5平方厘米)。《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六條頭皮銳器創口累計長度達8厘米,兒童達6厘米;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兒童達4厘米。《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七條顱骨單純性骨折。《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八條頭部損傷確證出現短暫的意識障礙和近事遺忘。《人體輕傷鑒定標準》第九條眼損傷(壹)眼瞼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二)眶部單純性骨折;(三)淚器部分損傷及功能障礙;(四)眼球部分結構損傷,影響面容或者功能的;(五)損傷致視力減退,兩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單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原單眼為低視力者,傷後視力減退壹個級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