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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拉客被騙算犯罪嗎?

第壹,網絡詐騙報警會被追究責任嗎?

1.網絡拉客構成犯罪的,壹般按照組織賣淫罪或者協助組織賣淫罪處罰。具體量刑標準如下:

2、組織賣淫罪的量刑標準:

組織他人賣淫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協助賣淫的量刑標準:

以組織賣淫為目的招募、運送人員或者協助他人組織賣淫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4.招妓不構成犯罪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壹般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組織賣淫罪;《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六條

二、如何區分組織賣淫罪的共犯

協助賣淫屬於合法組織賣淫的幫助犯,幫助、起次要作用的從犯在同壹犯罪中是次要的、從屬於主犯。但是,起次要作用的從犯,是指在本法分則規定的構成要件的客觀方面具體參與,但參與程度、在犯罪完成中所起的作用和造成的直接危害比主犯輕的人;在本法分則規定的構成要件的客觀方面,幫助犯是不具體參與實施的人。在組織賣淫罪中,實施的構成要件是指以招募、雇傭、引誘、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賣淫的行為。

組織賣淫罪中的幫助者,是指不具體參與上述行為,而只是為他人實施上述行為提供物質、身體或精神幫助的人,如充當馬前卒、放哨等,是典型的協助組織賣淫行為。另壹方面,在組織賣淫罪中起次要作用的從犯,是指聽從首要分子或者其他主犯的組織、策劃、指揮,在壹定程度上參與了行為,但危害較輕的,如組織賣淫集團實施“拉皮條”、招妓等,但次數較少、危害較小的,屬於從犯。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網絡賣淫者被騙後報警的,壹般會追究賣淫者的法律責任。比如,不構成犯罪的,處以治安管理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希望以上內容能對妳有所幫助。如有其他問題,可點擊下方按鈕或咨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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