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受理案件
第二,立案審查
三。調查
四、解決和撤銷案件
要破案,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經過調查,發現應當撤銷案件的,應當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五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第壹百五十五條因特殊原因不宜長時間提交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NPC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判。
第壹百五十六條對下列案件的偵查,依照本法第壹百五十四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
1,交通非常不便的偏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犯罪集團案件;
3.重大復雜的脫逃犯罪案件;
4.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第壹百五十七條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的延長期限屆滿,偵查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兩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九條,公安機關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上壹級公安機關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
為了查清案情,鑒定的期限不計入辦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刑警辦案流程有四個階段,從受理案件到立案審查再到偵查最後到破案撤案。另外,刑警辦案時受相關時間限制的,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則不計入時限。如果妳還有其他關於刑警辦案流程和時間的問題,可以咨詢律師法塗新陽了解更多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