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如果仍然涉嫌犯罪,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1.至於最後怎麽處理——無罪還是有罪,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對被告有利的事實和情節。沒有接觸到案件的實質性證據,律師就無法確定是無罪還是輕判,還是量刑辯護,也就無從預測判決等最終結果——壹個好的案件結果是做出來的,而不是憑空預測出來的。2.刑事辯護是壹個過程。律師只有介入案件,開展具體的辯護工作,才能發現壹切有利於被告人的事實和情節,並據此向辦案人員提出相應的意見,爭取好的判決。點擊左邊律師的照片,找到網址。)查看聯系方式、收費標準、辦案雜記、犯罪研究、辯護技巧等相關內容。4.律師是專業人士,和醫生壹樣,也是專門從事民事、刑事辯護等專業的。所以要第壹時間委托專門從事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辦理。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刑事訴訟法》第四十三條: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或者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或者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辯護律師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