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盡量將同壹卷宗的所有材料放在同壹卷宗內,以免遺漏委托書和律師事務所公函。
第三,妳壹定要整理出案件的時間表,才能對整個案件有壹個全面的了解。
第四,在起訴書中列出原、被告信息時,不要在起訴書上寫妳委托人的電話號碼,以免法官直接聯系委托人,繞過律師。
五、註意律師函要寫自己的聯系方式、執業許可證號(特別是刑事案件),以便公安、檢察官、法官聯系自己。
六、所有證據材料的原件由當事人自行保管,律師只留復印件,以免丟失原件導致案件無法舉證,承擔重大過錯責任。
七、不要為了壹點錢輕易做律師證人!我寧願讓當事人自己去做公證,這裏面蘊含著很大的風險。
八、刑事,見面的時候最好兩個人壹起走,不要遞任何東西(包括香煙)給嫌疑人,有時候壹點同情都會要了妳的命。
九、每次和當事人談話都要有筆錄,並讓當事人簽字按手印。這個也很重要!有時候,客戶會食言,可能會誣告妳。
十、不要輕易對當事人或家屬做出承諾!
十壹、回答咨詢的時候,不要太具體。只向當事人說明壹些實質性問題,而不是程序性問題。不得向當事人復印或者帶走與案件或者有關法律規定有關的文件、資料。有些人在拿到依據後往往不會回頭。
12.不要完全相信當事人說的話,要看證據。
十三、向法院提交的材料和與當事人的往來函件應當備份並建立完整的檔案。
14.當妳與妳的委托人接觸時,永遠要做壹名出庭律師。
十五、註意自己的形象,即使身無分文,也要有尊嚴。
十六、當事人,是壹個人!!!!!對當事人交辦的事情負責,隨時做好與當事人翻臉的準備!
十七、最好要求當事人另外簽訂委托書,以防法庭沖突。
十八、如果可能的話,最好將聽證的情況告知當事人;如果委托人不在,不如讓他派人來參加聽證會,讓他感受到律師對他案子的努力和意見。
19.會見客戶時,不要輕易告訴他妳的收費,因為客戶想知道聘請律師的價格。而是要求當事人先把他所有的案卷給妳,說要過幾天才能回復,下次再和當事人預約。先講整個案件,主要是難點,讓當事人知道妳對這個角色很熟悉,然後在當事人頻頻點頭的時候,話鋒突然壹轉:經過研究,我們對妳的案件很感興趣。
二十、刑事辯護中,盡可能使用公訴的證據材料,不要輕易調查取證。壹方面很難獲得有用的證據,另壹方面公訴人懷疑妳做偽證。此外,對於控方使用的證據材料的來源,要在答辯中明確標註,避免在辯論過程中因為找不到證據來源而陷入被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