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長法在廣西歐智律師事務所申訴的原因
我是客戶。他曾將此案委托給廣西歐智律師事務所的李長法律師。但是這個律師很奇怪。明明把委托合同寄給了他。結果沒蓋章就寄回給我了。這種情況下,他也可以替我打兩場官司。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律師不能親自受理案件。委托合同必須由律師事務所簽署。然後律所會在提起訴訟前出具應訴書。但是,廣西歐智律師事務所和李長法律師在沒有簽訂委托合同的情況下,為我打了兩場官司。魯莽行事!!!他輸的案子很難翻案,需要找朋友幫我查翻案的最後證據。在此之前,我去河池市律師協會投訴了廣西歐智律師事務所的李長法律師。幫他得到了律師協會的紀律處分。
客戶將此信息郵寄至河池市律師協會投訴廣西歐智律師事務所李長法律師。
8月2019和9月2019。客戶通過郵寄材料兩次抱怨李長法。並飛往河池律協。現場記錄投訴李長法。然後律協給我郵寄了立案通知書。內容如下:
廣西歐誌律師事務所李長法律師最終受到河池市律師協會警告處分。
2020年2月,河池市律協口頭通知夏金龍,對律師李長法進行處分,夏金龍不同意索要書面處分材料。對於夏金龍,有不同的看法:畢竟河池市律協工作人員是用個人手機號告知懲戒結果的,並沒有在網上公開。這種待遇跟壹個律師協會總說的比起來,有點不規範。而且,夏金龍作為當事人,還需要紀律處分結果作為證據。於是,2020年3月,夏金龍通過電話向廣西律協詢問懲戒情況,並錄制了視頻作為證據。因此,廣西律協表示,河池律協可以給出書面的懲戒結果通知。後來,河池市律師協會郵寄了壹份通知,說李長法律師受到了律師協會的處罰。
內容如下:(說真的,壹點都不具體,正常情況下應該有投訴內容和答辯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