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司法廳《關於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浙價服〔2011〕212號)第五條規定
壹、 按照規定應當實行政府指導價的法律事務,律師服務計時收費標準為每小時200—3000元人民幣。
二、各類案件的不同情況標準如下:
浙江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
1、代理刑事案件
偵查階段:1500-8000元/件
審查起訴階段:1500-10000元/件
壹審審判階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訴案件或者擔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標準酌減收費。
2、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根據訴訟標的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6-8%,收費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5-6%
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4-5%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3-4%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2-3%
1000萬元以上:1-2%
3、代理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
(1)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按照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訴訟案件標準收費。
交通事故,賠償30萬,浙江省內律師費最少約1.5萬元。
法源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關於印發<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6〕611號)
浙江省物價局文件,浙江省司法廳,浙價服〔2011〕212號
信息源
浙江省物價局 浙江省司法廳關於制定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
/art/2011/6/10/art_21_302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