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300萬經濟案件律師費用是多少
(壹)民事訴訟案件按審判階段確定收費標準。 1、計件收費標準。 每件收費3000—10000元。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標準。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10%(最低收費3000元); 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6%; 100萬元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4%; 1000萬元以上,2%。 按當事人爭議標的額差額累進計費。 3、上述收費標準下浮不限。 (二)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與委托人約定的財產利益的30%。風險代理,當事人和律師協商壹致,事前只是支付壹小部分費用或者不支付費用,待案件完結後,按照標的額。或者實際司法效果,進行按比例支付律師費。比如,訴訟起訴要求被告支付壹百萬欠款。風險律師代理前不收費,壹直到案件結束,將這壹百萬要回,風險律師最高收取壹百萬的三成作為律師費,即三十萬以下!綜上,事前給付費用小!風險代理,律師與當事人風險***存,費用高。 (三)再審、申訴案件分別按照壹個審判階段確定的收費方式和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壹個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自第二階段起酌減收費。二、律師費的收取具有以下特點
1、律師應當以其所在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壹收案收費,不得私下收取律師費。 2、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為處理受托事務支出的必要費用仍須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費、住宿費、司法鑒定費等。 3、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托關系產生的民事代理費用,訴訟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產生的強制性費。律師費是可協商的,訴訟費是不可協商的。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綜上所述,當事人托人選擇什麽樣的方式支付律師費都是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最常見的就是可以與律師在委托合同中約定。另外,我國律師接受行業協會的管理,所以對於律師收費,同時有行業有固定的收取比例標準,這個也是要遵循的收費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