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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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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故事1尊敬的法官老師們:

妳好!

首先,我要感謝老師對我的信任和支持,感謝他給我這次演講的機會。我演講的主題是“不要讓生命之花過早雕零”。先給大家講個小故事:

小王和朱曉是同壹所學校的同學。小王在三年級,朱曉在壹年級。有壹天,他們發生了口角,小王順手打了朱曉壹下,沒當回事就走了。我不想讓朱曉小氣,當晚就讓幾個朋友找到小王家,給他點顏色看看。由於小王家沒人,我敲了壹會兒門就走了。第二天,小王知道後,連續三次向肖偉求助。肖偉認為他是他弟弟的頭,欺負他的弟弟對他來說是醜陋的。於是他答應了,馬上叫了朋友,準備了砍刀,在校門口等著。當朱曉剛離開學校時,肖偉走上前去瞄準了朱曉。朱曉經搶救已脫離生命危險,但顱骨骨折屬九級傷殘。肖偉的家庭貧窮,他的母親身體虛弱。肖偉犯罪後,他母親借錢請了律師,四處奔走。肖偉被判刑後,她生病去世了。他父親說:“這個不爭氣的兒子,活生生地割了他媽媽的命,毀了我的家庭。”小王是獨生女,家裏要承擔難以承受的請律師和經濟賠償的負擔。事發前,小王初中畢業,面臨中考。他入獄的時候,職高的錄取通知書也寄回家了。他的罪行毀了他的學業和前途,也毀了他家庭的幸福。朱曉也是獨生子,身患殘疾,今後該怎麽辦,父母整天以淚洗面。肖偉的刀不僅毀掉了朱曉,還壹刀毀掉了三個家庭,讓三朵本該開得美麗的花過早枯萎。

法制故事2安全教育不是簡單的教育,要結合現實生活。在生活中,我們應該遵守規則和紀律,做壹個快樂健康的小學生。有壹天,我們院子裏的幾個孩子讓父母給他們買過年的鞭炮,父母就買了很多。孩子們非常喜歡鞭炮,以至於到處都放著。他們來到壹堆麥稭前,點燃了鞭炮。他們聽著炮聲,甜甜地笑著。當他們的笑聲漸漸平息,他們看著眼前的景象,恐懼地僵住了。火焰越來越大。他們盡了最大努力去撲滅它,但是火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看著這種情況,他們很著急,大聲呼救,但是附近沒有人。遠處看到燕姿的大人來的時候,火已經快滅了。就這樣,這堆麥草燒完了,壹棵大白楊樹被燒了。壹名學生因燒傷住院...圍觀群眾給這些孩子的家長打了電話。當他們的父母看到這壹幕時,他們非常難過。父母虧了錢就拿回來了。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如果他們沒有在幹草旁邊放鞭炮,後面就不會有這些東西;如果他們懂得安全,就不會讓父母傷心。幸運的是,他們沒有嚴重的人身傷害。如果其中任何壹個人有更嚴重的傷勢,後果不堪設想。

這告訴我們過年燃放鞭炮要註意安全,不要在不安全的地方隨意燃放,容易引發火災。我們都知道安全第壹,但是誰敢說他註重安全?只有註意安全,我們才能和妳的伴侶壹起玩,只有註意安全,我們才能和妳的家人團聚。所以,壹定要珍惜生命,快樂的生活,快樂的學習。

法制故事3紅爸媽都是做小生意的,家裏很窮。父母平時忙於賺錢養家,沒有時間管教女兒。在家裏無人照顧,紅紅外出尋求補償,16歲的阿香成了紅紅溫暖的港灣。阿香的家庭和紅紅的家庭相似。他因為成績不好退學後,在學校周圍聚集了壹批年輕人,成立了“龍騰幫”。阿香自稱“老大”,“龍騰幫”的資金來源主要靠搶劫在校學生。

威風凜凜的阿香贏得了紅紅的青睞。正在讀初二的紅紅,很快就成了項的女朋友。他們模仿電影裏的情節,把紅紅叫做“翟宅夫人”。

“翟宅夫人”洪紅,並非虛名。她願意幫助阿香經營“龍騰幫”。為了擴大自己的影響,還在上學的紅紅經常遊說同學加入“龍騰幫”。普通學生不願意交這個保護費。看不到軟的,Red就和阿香等人硬碰硬——他們在學校外面堵著,對不交保護費的學生拳打腳踢,直到交了保護費。

在與阿香接觸的那壹天,紅紅經常很晚才回家,有時甚至在外過夜,但她的父母對此置若罔聞。直到阿香因夥同他人搶劫被越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法官找紅紅父母做思想工作,紅紅父母才從夢中驚醒。

因案發時紅紅未滿刑事處罰年齡,犯罪情節明顯輕微,法院不予追究紅紅的刑事責任。經過批評教育,紅紅回到了學校。

法律故事4法學家邊沁曾講過這樣壹個故事:兩個人分享壹塊蛋糕。只能用刀切,沒有尺子、天平之類的量具來保證蛋糕能公平的分成兩等份。換句話說,兩者都有可能遭受損失,或者利用這種利益分配,這種劃分註定難以實現實質上的公平。那麽,我們能做些什麽來說服他們呢?

邊沁給出了壹個答案:壹個人切,另壹個人先拿。

幾年前震驚全國的辛普森殺妻案就是這樣結案的。日本法官在“全國都知道辛普森是兇手”的情況下,宣判湯普森無罪,當庭釋放。宣判後,法官躲在辦公室裏哭了——他知道辛普森是兇手,連辛普森自己都招供了!但是,他——以及那些自始至終上訴法院判辛普森死刑的人——接受了這個結果。那是真正的接受,帶著對法律的虔誠和尊重——因為這個判決是法律程序的結果。

法理學認為:法律的正義包括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但是當我們無法兼顧兩者的時候,我們如何做出選擇呢?康德對此曾有過精彩的論述。他說:“不準確的判決汙染的只是水流,而不公正的判決汙染的是水源。”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無論哪壹個,都不比另壹個更接近真正的正義。但是,程序正義更接近法律正義。

父母從朝陽來廣州做生意後,阿龍就和奶奶壹起生活,奶奶對這個孫子百依百順。

20xx年,父母帶著14歲的兒子來廣州生活。由於長期缺乏交流,阿龍的父母和兒子無話可說。只要看到兒子做錯事,夫妻倆都會嚴厲訓斥。長期被奶奶慣壞的阿龍又能立足何處?和父母吵了幾天架後,亞倫離開了家。

65438年10月30日,亞倫和同學的弟弟小文在外面玩的時候,小文已經10歲了,他發現自己的錢花的差不多了。阿龍想捉弄小文。阿龍把他帶到白雲區三元裏附近的草地上,勒死他,把屍體扔到附近的壹個窨井裏。

第二天早上,阿龍給小文家裏打電話,讓小文父母拿1,000元贖回他。最後下到600元,在約定的地方手拉手付款。小文的家人立即報警。

阿龍幾經更改付款地點,最終同意小文家人將600元現金放在廣州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門口左邊的垃圾桶裏。當晚10,亞倫把垃圾桶裏的錢拿出來,直奔麥當勞。飽餐壹頓後,亞倫在麥當勞門口被警察抓住。亞倫在幾次審問後坦白承認是他幹的。為了說服警察相信他,阿龍帶領警察找到了小文的屍體。

阿龍的行為犯了故意殺人罪。考慮到阿龍作案時未滿18周歲,廣州中院從輕判處阿龍有期徒刑15年。

故事4:

中考前壹天,5名社會青年沖進某校初三3班教室毆打初三學生林。情急之下,林某掏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對社會青年進行威脅。其中壹名社會青年在沖上去毆打林時被劃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公安機關以攜帶管制刀具罪將林刑事拘留。他們的父母也有責任賠償。

法律故事7 1,老鼠監獄

張湯曾是西漢武帝時的廷尉,也是古代謀士。他壹生主持多起大案要案,用法苛刻。他小時候就顯示出了當法官的潛力。有壹次他爸爸出去了,他壹個人在家,老鼠偷了肉。他爸爸回來後很生氣,打了他。張湯挖了壹個老鼠洞,把老鼠抓了起來。老鼠還沒有吃完他偷來的肉,但是“老鼠”得到了所有的贓物。按照正規的審判程序,張唐審訊老鼠,錄口供,做文書。最後被定罪判刑,老鼠被絞死。當他的父親回家時,他驚訝地發現他寫的認罪書是由壹名經驗豐富的獄警寫的。後來讓張唐寫了判決書。

2、三腳法

杜周是西漢有名的酷吏。他是壹個非常重要的人,話不多,他的心被刻上了。他們都被任命為廷尉和禦醫。漢武帝很欣賞他。原因是什麽?壹是因為他是壹個壹個被抓起來的,二是他在監獄裏,這是服從皇帝意誌的。當皇帝對他討厭的人提起訴訟時,他陷入了錯誤的方式:當皇帝想釋放某人時,他就找借口釋放他們。有人就此問他:“妳是天下之君,不按三尺之法。妳只把人的想法當監獄。犯人有這麽紮實嗎?”所謂三尺法,是指寫在三尺長的竹筒上的法律條文。杜周對這樣的指責壹笑置之,振振有詞地說:“三尺法,在哪裏?”前主人做的是法律,後主人做的是法律。當時的法律是什麽?“應該說,杜周道說的是實話,說出了封建社會非常普遍的執法心態和現象。杜周能坦然承認這壹點,也有可愛之處。

3、太守摔了牛

於是北周時期的安國太守。任太守時,任、杜都丟了牛。後來任家弄了壹頭牛,兩家都說是自家牛,各執壹詞,縣裏半天定不下來。益州壹位官員說:余太守壹定有想法。余之後,接手了這個案子。說:“這個好理解。”他命令這兩戶人家把自己的牛趕到縣政府門前,還讓牛來認領。結果,要認領的牛進了任何壹家的牛。於先前曾令屬下官員將牛輕微傷害至認領,以觀察兩家人的反應。任家看到後心疼,杜家卻不管。於是於決定把牛掰給任家,杜甫認罪走人。

4、法律當有常

迪·徐人傑是唐朝的壹位著名大臣。他的仕途經歷了高宗和武侯兩個朝代。當他被任命為程大利時,在中斷壹年後,有壹萬七千人被關押在監獄裏,他被稱為平叔。有壹次,吳魏大將全善才誤砍昭陵柏樹,帝因此被革職。唐友宗很生氣,下令懲罰全善財。迪·徐人傑犯了玩弄權力和不正當死亡的罪。高宗說:“我不孝是因為我的仁慈。我必須殺了他來解我的仇恨。”當人們聽到這些,他們都向迪徐人傑使眼色,叫他離開宮殿。然而,迪徐人傑不慌不忙地說:“當我聽說我不服從龍麟時,我認為我自古以來就是壹個英雄,但當我遇見他時,我並不這樣認為。傑、周難住,堯舜易住。今天有幸遇到堯舜,不怕打架受罰。陛下的做法,像魏壹樣吊死,是死罪,有等差。是否犯非死罪,即給予死刑?既然法無常,百姓又能怎樣?陛下壹定想改革,請從今天開始。”據說是機智得體,照顧了高宗的面子,態度有所緩和,山才幸免於死。

5.打破情報的兇殺案

向敏中是宋初著名的大臣。要有眼光,有才華。當太守的時候,有個和尚曾經到當地壹戶人家借宿,主人不同意,只好睡在門外的馬車裏。半夜裏,壹個強盜來到這所房子行竊,偷走了壹個女人和她的財物。這個時候和尚還沒有睡著。好好看看。他心想,他的主人沒有讓他過夜。現在他失去了財產和妻子,天亮後壹定會帶著灑家去見那位官員。這時候,雖然他有壹百個論點,但這是最好的計劃。想到這,我急得像壹條迷路的狗,忙得像壹條漏網之魚,離開了那個被懷疑的倒黴地方。黑暗中,壹腳深壹腳淺的走在雜草中,壹個人不小心掉進了枯井。無獨有偶,女子被強盜殺死,屍體被扔進枯井,和尚連連告狀。第二天,大師四處尋找,發現井裏有和尚和女人的屍體,於是扔掉,送去見官方。和尚被打得招認:“奸淫婦人,誘之以死,恐他人有所得。因為妳被殺了,妳會在黃昏時掉進井裏,妳也會掉進井裏,被井裏偷走。我不知道是誰拿的。“和尚被問死了。壹審結案後,送到二審,二審沒有瑕疵。但向敏中始終懷疑贓物未得,多次質問和尚。和尚絕望了,只說:“小和尚或者任何人,上輩子怕虧欠這個女人,就用死來償命。“最後,鐘敏問我,和尚說了實話。向敏中偷偷讓下屬到處探訪真兇。壹天,壹家人去村頭的小飯館吃飯。飯館的老太太聽說他是官府來的,就問他:“和尚案怎麽了?”下屬騙她說:“昨天是xx。”老太太補充道,“如果真正的兇手被抓住了呢?"下屬說:"案子已經結了,我們要搞錯了,就算抓到真兇,也不能再問了。"老太太說,"那麽我可以說,那個女人實際上是被這個村子裏的壹個少年殺死的。官員說,“這個男孩在哪裏?””老太太指示她放棄。官員們和他們的同事約會,並逮捕了這名少年。壹經審訊,少年承認了所有贓物。和尚的冤案終於解決了。向敏中的辦案能讓壹個政府目瞪口呆。

6.通過換房停止訴訟

張齊賢是宋初著名的宰相,擅長決獄。真宗年間,七裏財富分配不均者更是好打官司。又壹次,在入宮照顧自己之前,真宗向獄官司低頭,無法決斷。張齊賢聽說後說:“這要由非臺灣政府來決定。請救治。”張齊賢坐在首相府,召喚師問:“如果妳不想和他分享更多的錢,妳會分享多少?””所有人都說:不過。他寫下了他們的要求,並命令他的人把他們帶回家。兩家交換了住處,財產不變。甲家住在乙家,乙家住在甲家,甲家的財產歸乙,乙家的財產歸甲,兩家無話,就打官司和解。真宗大喜,曰:“我深知誰不能作主,除非妳是君主。"

7.額頭印子破了。

張勇,宋初著名的宰相。有壹次,壹個和尚被張勇的下屬拘留,因為他身份不明,涉嫌犯罪。張勇看了和尚壹會兒,說:“折磨他,他可能是壹個殺人犯。”經審訊,該男子被證明是假和尚,在逃。他殺了壹個和尚後,把他的東西占為己有,剃了頭發出家了。當張勇被他的工作人員問到為什麽他知道自己涉嫌謀殺時,張勇說,“我仍然在他的額頭上看到壹個圍巾的痕跡。”

在我們的生活中,經常可以看到我們的交通法規。有些人會“打破”這些規定,比如我爺爺和外公。遇到紅燈,他們會先看人行道上的紅燈。如果是綠燈,他們會早走。多危險啊!然而,有些人遵守交通法規,比如我的父母。他們會在紅燈時停下來,等綠燈亮了再過馬路。今天我要談談我父親的榮耀:

記得最後壹次,我和媽媽爸爸開車走親戚。當我們正在吃飯時,我的親戚對我父親說,“侯,我們很少見面。來,喝壹杯貝瑞兄弟&拉德!”爸爸壹聽,趕緊搖手:“哎呀,我不能喝酒,還要開車。我喝了就闖紅燈!”"我的親戚被我父親的話感動了,欽佩地說:"妳真重視法律法規!那我們喝點橙汁吧!爸爸也很感激:“謝謝妳!”我也從悲傷的臉變成了開心的笑。所以那天我爸沒喝酒。

啊,就這樣的事也能說明爸爸對交通法的重視。那天我聽了爸爸說的話,我下定決心以後要像爸爸壹樣註意交通法規。

同學們,也請對妳們的父母說壹句:“壹小口酒就會導致事故;喝壹瓶噴會讓家人哭壹晚上,因為不能‘酒駕’。"

法制故事9“我們村的馬主任被判2年有期徒刑,太冤了!“村民們都這麽說。這是怎麽回事?原來,20xx年春天,安徽山區某村小學年久失修,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因為當地村子太小,鄉人民政府沒錢支持,修學校的錢只能靠村裏解決,村裏沒有那麽多錢。我該怎麽辦?最後,該村村民委員會主任馬決定從縣林業局爭取到砍伐40立方米木材的指標,作為建設的材料和資金。結果由於成本大增,馬帶領村民擅自砍伐了200立方米。壹所漂亮的學校即將竣工時,公安人員將馬帶走。因為他的行為觸犯了森林法和刑法,所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馬局長為什麽因為做好事被判刑?原來,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條有這樣的規定:“違反森林法的規定,非法采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看來我們要守法做好事。公安機關以攜帶管制刀具罪將林刑事拘留。他們的父母也有責任賠償。

法制故事10麗麗的父母都是做小生意的,家裏比較窮。父母平時忙於賺錢養家,沒有時間管教女兒。在家裏無人照顧,麗麗跑到外面尋求補償,16歲的阿香成了麗麗溫暖的港灣。阿香的家庭和莉莉的相似。他因為成績不好退學後,在學校周圍聚集了壹批年輕人,成立了“龍騰幫”。阿香自稱“老大”,“龍騰幫”的資金來源主要靠在學校搶劫學生。

氣宇軒昂的阿香贏得了麗麗的好感,正在讀初二的麗麗很快成為了阿香的女朋友。他們模仿電影裏的情節,稱麗麗為“紮寨夫人”。

“翟宅夫人”麗麗,並非虛名。她願意幫助阿香經營“龍騰幫”。為了擴大自己的影響力,還在學校讀書的麗麗經常遊說同學加入“龍騰幫”。普通學生不願意交這個保護費。眼看軟的不行了,麗麗就配合阿香等人來硬的——他們在學校外面堵著,對不交保護費的學生拳打腳踢,直到交了保護費為止。

在與阿香接觸的那壹天,麗麗經常很晚才回家,有時甚至是晚上,但她的父母對此置若罔聞。直到阿香因夥同他人搶劫被越秀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當法官要求麗麗的父母做思想工作時,麗麗的父母才從夢中驚醒。

因案發時麗麗未滿刑事處罰年齡,且犯罪情節明顯輕微,法院不予追究麗麗的刑事責任。經過批評教育,麗麗回到了學校。

法制故事11優等生搶劫身患重病臥床的殘疾母親,父親是普通工人,兒子小剛,年僅15歲,是班幹部。小剛看得出來家裏的困難,他很清楚錢對母親和整個家庭的重要性。暑假的時候,街坊的壹個工讀學校的孩子找到小剛,告訴他有壹個辦法可以弄到錢,並向小剛保證,只要和他混在壹起,壹定會發財。孝順的小剛動搖了,期待著“如果我能拿到很多錢,我就可以給我媽做手術了”。兩人壹起把目標定在了小崗壹個有錢的小學同學明明身上。於是兩人借口找明明玩,小剛敲了明明的門。兩個半孩子進去後,當著家長的面,隔壁孩子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菜刀,大聲宣布:“搶劫,把錢拿出來!”“明明的父親把他制服了,當場傻掉的小剛也被送進了派出所。

反思:法律因為它的特殊性,因為它對所有合法公民的保護,所以在過程中違反了就會受到他的懲罰,不管我們的出發點對不對。案件中的小剛等人因有傷害他人身體的危險,威脅明明壹家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觸犯了法律,被送進了派出所。

法制故事12法制就像溫暖的陽光,就像滋潤萬物的春雨,就像夏日的清風。只有這樣,我們的社會才能和諧穩定,我們的生活才能有序,人民才能安居樂業,幸福安康。

比如最常見的交通法規,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時刻關系著我們的生命安全,是壹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所以社會對交通安全的要求很嚴格,不允許出事故。

記得有壹次,我和媽媽騎自行車去離家不遠的超市。當我們到達十字路口時,我們必須穿過人行橫道。壹向遵紀守法的我媽下車叫我下車壹起推車。我以為是我媽擔心我車技不穩,大聲對她說:“沒關系,我能騎。”沒想到她很認真地沖我吼了壹句:“妳有壹點交通法規常識嗎?”我感到困惑。只是過馬路而已。"紅燈停了,綠燈亮了."幼兒園的時候就知道了。有什麽大驚小怪的?這時,來了壹位老人。他還騎著自行車,輕快地蹬著,在綠燈的指揮下慢慢地走著,嘴裏哼著小曲,壹副沒心沒肺的樣子。但他沒想到“災難”會從天而降。他沒有註意到站在路中間的交警鷹壹樣的眼睛壹直盯著他。交警叔叔攔住了老大爺,禮貌的敬禮,開出了20元的罰單。爺爺極力為自己辯解,臉也紅了,但法規就是法規,不是兒戲。交警叔叔為了交通安全,井然有序,鐵面無私,執法如山。這時,我感覺我的臉在燃燒。還好媽媽提醒了我。

回到家,我還是有點不服氣。我特意上網查了壹下電腦。原來是“非機動車必須下車才能通過人行橫道”。交通法規無處不在。我暗暗提醒自己,以後壹定要多讀壹些法律法規方面的書。我也更佩服那些執法部門的大叔。有了他們,我們的生活會變得如此美好!

法制故事13自從小姬考上摩托車駕照後,他就成了壹個自駕遊的人。每當出門五分鐘、五十分鐘,只要不下雨,他都習慣開車出行。這壹天雨下得很大,小薺認為他今天不能坐公交車去上學了,所以他必須帶壹把傘,然後搭車去學校。中午休息的時候,小姬突然發現下午要交的報告落在家裏,忘記帶了!所以他決定回家。

小薺過去常常步行到他經常停車的地方,過了很久他才想起他今天沒有騎自行車來學校。這時,小薺發現壹輛摩托車的鑰匙還插在車裏,沒有拔出來。小薺好心地掏出鑰匙,想把它交給學校門衛室,但他想起他今天要回家,沒有騎自行車,所以他不妨借用壹下!他估算了壹下往返時間,大概半個小時就可以回學校了。然後他會把警衛室的鑰匙交給車主。可能車主不知道自己的車被借走了!在騎車回家的路上,我碰巧遇到了警察巡邏隊。警察要求小薺拿出他的駕照讓他檢查。沒有駕駛執照的小薺向警察解釋說,他只是借了這輛摩托車,並不是故意要偷。

如果小姬能向主管法官證明自己沒有違法故意,法官相信他的話,那麽他的行為就不會犯刑法上的普通盜竊罪。但是,由於是否存在違法故意屬於個人的主觀意識,因此很難證明沒有違法故意。

所以,只要不是自己的東西,最好不要借出去,也不要幫別人保管,以免不知情的時候惹上麻煩。

故事三:

法律故事14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總稱,有三層含義:壹是法律和制度;二是國家意義上的法制,即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監督法律實施,包括法制宣傳教育;三是“依法辦事”原則。鄧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唉,最近新聞上犯罪的人越來越多了,自己還是小心點好...

壹天早上,我去上小學,上學路上要過壹個馬路。我經常看到有人闖紅燈,今天也不例外。我旁邊有個白臉的小女孩,另壹邊是容光煥發的家長抱著孩子。父母非常焦慮。她看了看紅燈,又看了看馬路。她看到沒有車,就領著孩子闖紅燈。孩子說:“媽媽,老師說紅燈停。綠燈亮了,我們就不能違反交通規則了!”我以為父母會聽,但是...“妳怕什麽?我們不過馬路,車就來了!”容光煥發的夫人說話時緊緊鎖著眉頭,像個老巫婆,和剛才完全不壹樣了。“另外,妳要遲到了!”孩子的臉變紅了,開始發紫,說:“還是按交通方案走吧……”。最後,孩子被父母牽著闖了紅燈……然後,壹輛車沖了過來!哎——還好車主踩了剎車控制,差點撞上。“妳在做什麽?現在是紅燈妳還敢沖!不想活了!”只見店主怒氣沖沖的罵了壹句就走了。而她旁邊的小女孩安靜的等著綠燈。

那天發生的事情之後,我終於決定再也不闖紅燈了...想著想著,我在床上睡著了...

法律故事15交通法律法規與我們的日常活動息息相關,時刻關系著我們的生命安全。有壹天,爸爸帶我出去玩。快到壹個十字路口的時候,看到那裏圍了很多人,旁邊還停了很多電動車。原來非機動車違規了。

我們的車壹到十字路口,就被壹名誌願者攔住了。爸爸驚訝地問:“怎麽了?”誌願者指著我說:“電動車上不允許載人。”爸爸覺得莫名其妙,說:“妳是不是搞錯了?非機動車可以帶壹個12歲以下的小孩,妳不知道嗎?”交警過來的時候,誌願者驚呆了。交警對誌願者說:“12歲以下的孩子可以帶。”誌願者壹臉尷尬,說:“對不起。”

"爸爸笑著說:"沒什麽,都是因為孩子們現在都這麽高這麽大了,妳也是為我們好。“我這才知道,非機動車只能帶壹個12歲以下的小孩,到了12歲才能坐公交。後來在網上查了壹下,才知道騎自行車的危險性,因為自行車載重有限,剎車性能差,帶人後很難掌握方向,遇到緊急情況容易發生危險。我也知道12滿了才允許騎自行車。看來我得提前學會騎自行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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