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買賣糾紛的律師費標準是怎樣的?
關於房產糾紛的律師費標準,建議是向擬聘請的律師介紹案情,與律師協商確定。因為不同地區,不同案件,不同對象,不同律師,價格不壹樣。以下逐壹介紹:
1,代理民事訴訟、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不涉及財產關系或爭議標的在654.38+萬元以下(含654.38+萬元)的,基本代理費為每件654.38+0000-8000元;涉及65438萬余元的財產關系,除基本代理費外,根據爭議標的大小分期累計收取。
2.代理刑事、民事、行政二審、再審改判案件、刑事死刑復核案件,執行壹審收費標準;但如果妳代理壹審再二審,或者二審再再審,或者壹審再二審再再審,則按照壹審的標準減免費用。
3.律師辦理上述法律事務時,律師事務所可以按小時收費。具體標準為:每小時60-1200元,不足1小時,超過30分鐘,按1小時計算;不足30分鐘不收費。
房地產律師的工作是什麽?
1.在簽合同之前,請律師審查開發商的信用狀況。由於普通購房者以自身條件難以全面了解開發商的情況,通過律師專業知識和特殊身份的優勢,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房管部門等相應的政府管理機構全面了解開發商的情況,分析購房風險,然後向購房者出具法律意見書,建議其買或不買。
2.簽合同時,律師提出增加補充條款。現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條款還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購房者必須提出壹定的補充條款,才能有效維護自己的權益。
3.入住時請律師檢查房屋是否符合交房和入住條件。
實踐中,很多購房者並不清楚開發商提交的房屋是否符合交付條件。有時候,購房者不能因為辦理了入住手續,就要求開發商對不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逾期交房負責。有時,具備入住條件的房屋被主觀認為不具備入住條件而拒絕辦理入住,使其承擔逾期收樓的責任。出現這些情況,是因為購房者沒有從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上分析房屋的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