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申請建房;
2.建房申請經村鎮等主管部門批準後,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壹般是規劃局的私建審批部門;
3.經私房建設審批部門現場檢查,符合建設標準和用地標準後,發給土地使用證和施工許可證,方可進行建設;
4、建設完成後,規劃部門核對建築規模,符合原申報的,才出具證明材料到房產申請房照。
土地使用證的辦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頒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權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於非農業建設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核發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書,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市轄區內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統壹登記。
可見,只有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時,才需要向權利人頒發土地使用證,發證機關是縣級或市級土地管理部門。
關於四個鄰居的簽名:
第壹個建房的人是村委會,說明房子到妳家的緊迫性和宅基地的具體情況。村委會基本默認同意妳建設,農村宅基地建設最重要的就是鄰裏糾紛。鄰居們的簽名是為了防止大規模的鬥毆和請願。至於鄰居的簽名,要看妳們兩家的實際情況。村幹部首先會考慮選票和人大代表的選舉能否給他們帶來利益,權衡利弊,知道站在哪壹邊。
如果村委會不管妳或者對方太強勢,妳應該先找律師咨詢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找到硬道理。當然還是要退壹步講好,縮小面積和距離,村委會才會同意做壹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