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期間,家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期間,家屬不得探視。妳應該盡快找專業的律師,因為律師可以在偵查階段壹開始就介入,維護被告人的權益。遼寧興仁律師事務所是壹家只從事刑事業務的專業律師事務所。因為妳對案情的描述比較簡單,很多細節無法確認。建議您撥打我們的免費咨詢電話詳細了解案情,以便我們提供更有針對性的服務。
拘留期間是否可以見家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1,行政拘留、司法羈押,家屬可提前預約在看守所規定時間內探視。
探視時可攜帶必要的生活用品、衣物、食物(須經看守所民警檢查同意),其他東西不得送給被處罰人。
2.刑事拘留,拘留期間不允許近親屬探視,但律師可以作為辯護代理人探視。律師會見在押人員時,還應當持有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授權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函。
法律依據
《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罪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公安機關批準,可以與近親屬通信和會見。
沒有國家規定的統壹日期,各看守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拘留中心保障被拘留者在拘留期間交流和會見的權利。在押人員應當遵守看守所的通信和會見規定。會見在押人員時,應當持有有效身份證件。如果妳按照通知的要求存了錢,就可以用在被拘留者身上。看守所限制人身自由。還有人壹日三餐送水送飯,自然不如家裏。吃飽了可以送衣服。沒有限制。只能查看外套送的衣服。如果沒有問題,妳可以把它們給妳自己。不要攜帶信件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