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律師調查令的法律依據有哪些
律師調查令的法律依據有: 1.《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十八條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應當提交書面申請。 申請書應當載明被調查人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所要調查收集的證據的內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的原因及其要證明的事實。 3.第十九條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證據,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七日。 4.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申請不予準許的,應當向當事人或其訴訟代理人送達通知書。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書的次日起三日內向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書面申請復議壹次。 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答復。 上述內容便是我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於律師調查令的法律依據。二、律師調查令申請書
律師調查令申請書 當事人:高**,男,漢族,19**年3月*日出生,漢族,住安陽市**********,身份證號: 41052*******,電話187********。 申請人:常*,河南***律師事務所律師,執業證號:1410520151011****。 接受調查人:安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事故處理二大隊。 請求事項:因高**(被告)與王**(原告)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由)壹案中存在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證據的情形,特請求貴院開具律師調查令,以便申請人能夠持律師調查令前往安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隊事故處理二大隊收集如下證據材料: 2020年10月23日高**與王**交通事故詢問筆錄等卷宗材料。 事實和理由: 高**與王**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由)壹案,已由貴院受理。為維護被告的合法權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特向貴院申請調查2020年10月23日高**與王**交通事故詢問筆錄等卷宗材料。 此致 安陽市龍安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河南新大地律師事務所 2022年3月23日三、律師業務範圍
中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了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和範圍: (壹)擔任法律顧問; (二)擔任訴訟代理人; (三)擔任刑事辯護人; (四)擔任非訴訟代理,參與調解和仲裁; (五)解答法律咨詢,代寫法律文書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