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法律顧問服務
1.為本單位重大決策、重大行政行為提供法律意見; 2.參與本單位起草的法規規章草案、黨內法規草案和規範性文件送審稿的起草、論證; 3.參與合作項目的洽談,協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書或者重大合同; 4.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信訪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 5.參與處理行政復議、訴訟、仲裁等法律事務; 6.年度提供1-2次法制培訓服務。(二)駐隊律師服務
1.每周不少於壹次到駐隊律師辦公室定點為城管執法隊伍日常執法工作提供綜合咨詢服務; 2.協助開展法制宣傳及培訓; 3.應城市管理部門要求向行政相對人出具律師函、法律意見書等;協助行政處罰的申請強制執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及相關民事訴訟案件,參與相關聽證工作等; 4.參與重大、復雜、疑難的執法活動; 5.應要求參與本單位重大案件集體討論會; 6.督促城市管理執法人員依法依規履行職責,規範執法程序,及時糾正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出現的不合規情形; 7.為處置涉法涉訴案件和重大突發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務,代理妨礙城市管理執法和暴力抗法行為的訴訟。 具體服務事項以合同約定為準。 二、承接主體資格要求(壹)律師事務所資質要求
1. 必須是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批準成立的律師事務所; 2. 至少應有壹名合夥人具有擔任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法律顧問或在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工作的經驗; 3. 在近三年內無不良執業記錄。(二)法律顧問、駐隊律師資質要求
1. 以律師身份執業滿五年以上,熟悉行政法律法規; 2. 指派的律師需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熟悉行政法律法規,具備處理城管執法部門日常法律事務的能力; 3.指派的律師應當政治素質高、專業能力強,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工作勤勉、敬業、高效,無刑事犯罪記錄,未受過紀律處分、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未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組織或機關調查、審查。 三、選聘程序 1.報名參選。請於2021年9月20日前將律師事務所簡介及執業許可證、擬指派律師情況簡介及律師執業證、服務方案及報價等文件提交至賀州市城市管理局辦公室。地址:賀州市八步區南環路羊角山路段,聯系電話:0774-5277701。 2.審查比選。我局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對報名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資格審查,綜合考慮律師事務所的服務方案、報價、指派律師的專業背景及實踐工作經驗等因素,確定初步入選律師事務所名單。 3.簽訂合同。確定最終入選的律師事務所後,簽訂服務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