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案件到達檢察院時,是否聘請律師完全由當事人決定。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偵查期間,辯護人只能是律師。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另外,如果是投訴案件,雖然律師在法律專業素養和經驗上有優勢,可以幫助當事人準備起訴狀和相關材料,但不具有強制性。在起訴階段,當事人可以自行決定是否委托律師,可以選擇自行起訴,也可以委托懂法律的訴訟代理人。如果案情復雜,當事人可以考慮聘請律師,獲得專業的法律幫助。申請取保候審時,雖然律師可以提供專業的理由增加申請的成功率,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有申請的權利,不壹定要聘請律師。
檢察階段案件的法律咨詢服務;
1.向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律代理人提供法律咨詢,解釋法律規定和程序;
2.查閱、摘抄、復制與嫌疑人涉嫌犯罪有關的案卷材料;
3.向檢察院申請取保候審,要求變更或者解除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
4.為犯罪嫌疑人收集證據、準備辯護材料、提出辯護意見;
5.代理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申訴和控告;
6.與檢察院溝通,了解案件進展,為犯罪嫌疑人爭取權益。
綜上所述,案件到了檢察院,是否聘請律師由當事人自己決定。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偵查期間,辯護人只能是律師。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對於上訴案件,律師雖然有優勢,但不具有強制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其采取強制措施時,偵查機關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內,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內,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羈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也可以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案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