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國勛,79歲,原重慶市勘察設計院(現更名為市政設計院)總工程師,1988退休。據檢察院相關人士介紹,1994年8月,趙國勛接受原院長助理段浩(已判刑,彩虹橋總承包人)邀請,擔任綦江彩虹橋總設計師。在經營過程中,趙國勛違反設計程序,私自組織、周等重慶交通大學教師為綦江縣設計“中承式鋼管混凝土提籃拱人行橋”(即彩虹橋)。隨後,趙國勛冒用市勘察設計院的圖紙簽出設計圖紙,再由相關領導簽字生效。
1999 65438+10月4日,綦江彩虹橋整體垮塌。專家組在事故鑒定中指出,彩虹橋“設計圖紙粗糙,隨意改動,結構不當”。
經專家組調查,趙國勛在“虹橋垮塌”壹案中又壹次嚴重誤判:6月1996日,彩虹橋建成僅4個月,大橋吊桿發出異響。得知這個消息後,趙國勛作為設計方的主要負責人,以專家的身份前往現場。而趙卻在沒有任何檢測的情況下,主觀草率地得出“異響系統應力調整是正常現象”的結論。正是這壹結論,客觀上起到了重要的誤導作用,導致彩虹橋繼續“帶病”工作,直至發生毀橋致死的悲劇。在彩虹橋垮塌後的近1年裏,已有16名責任人陸續被追究法律責任。為什麽虹橋的設計者趙國勛在出事5年後才被檢察院提起公訴?
來自相關知情人士的消息稱,“虹橋”案進入司法程序後,參與該案辯護的多名律師主張大橋設計者應承擔責任,警方也以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對趙國勛立案。但趙國勛當時在國外,警方在調查中遇到很多困難。直到今年5月,警方偵查終結,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趙國勛被取保候審)。
165438+10月18,渝中區檢察院以涉嫌重大安全事故罪對趙國勛提起公訴。2月1996,15,貫穿齊河東西城區的綦江縣人行彩虹橋(形似彩虹,屬於綦江縣形象工程)正式開通。用了兩年零322天,6月1999下午6點50分。
經查,彩虹橋整體垮塌的主要原因是,在整個虹橋建設過程中,相關領導急功近利,相關部門嚴重失職,相關人員玩忽職守,項目立項、發包等環節嚴重違反基建程序,設計施工主體資質不合法,項目管理十分混亂,導致工程質量極差,設計結構不當,建成後成為危橋。1999年3、4月,重慶壹中院對“綦江虹橋垮塌案”10余名責任人作出壹審判決,同年2月,重慶高院作出終審判決。
綦江縣委原書記張開科因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綦江縣委原副書記林世淵因受賄罪、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綦江縣城建委原主任張吉碧犯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重慶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原站長趙向忠,犯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綦江縣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何(女)犯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虹橋工程承包人費尚禮犯重大安全事故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此外,以重大安全事故罪、玩忽職守罪、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等罪名,分別判處李夢澤、孫立、段浩、夏福禮、柯巖、劉澤軍、胡開明、王元凱等人以及重慶通用工業技術服務部有期徒刑6年至10年,並處罰金3萬元至25萬元。昨天,連續幾天的霧都山城終於溫暖晴朗。早上10,新虹橋旁淇河東岸的小廣場,安詳寧靜。垂柳下,幾位白發銀須的老人正興致勃勃地談論著什麽。在蹺蹺板上,兩個孩子氣的孩子在拼命“較勁”...
生命的消失今天仍然清晰地被記得
羅和他兩歲多的小孫女悠閑地坐在蹺蹺板上。說起五年前的慘案,羅壹開始很疑惑,然後淡定地說:“我記得很清楚。”羅師傅家離彩虹橋只有400米。“當晚7時許,壹聲巨響,驚天動地。幾分鐘後,我聽到有人在喊,‘糟糕,彩虹橋塌了’。等我跑近的時候,現場已經擠滿了人,都在哭。”羅師傅嘆道:“太慘了,幾十條命壹眨眼就沒了。”
羅帶我們來到新虹橋橋頭的半圓形金屬雕塑前。他指著紅褐色大理石基座上“綦江虹橋警示碑”的碑文,讓我們尋找答案——“建造它的人是自私的、失職的,建造它的人是貪利的、粗糙的.....腐敗對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傷害。”
我們費了好大勁才找到幾個目擊者,包括兩個受害者的親屬、縣建委和宣傳部的官員,但都被拒之門外。他們都對五年前的悲劇保持沈默,原因幾乎壹樣:“那是我們綦江的醜聞,何必撕開結痂的傷疤?”透過綦江兩岸垂柳的樹蔭,陽光照耀下的新虹橋像壹條躺著的彩虹。我們走上平緩的臺階,欣賞著兩岸的風景。在橋中段的花壇旁,我們問兩位休閑的老人:“天天在橋上來來往往,是不是又怕老虹橋了……”因為怕引起老人們的反感,我們把後半句咽了下去。誰知道,說話麻利的王大爺壹點也不介意:“我們不擔心。建橋期間,我們天天看著遠方,鋼筋水泥用了不少!”據介紹,新虹橋是在舊橋上遊40米處改建,凈跨130米,寬7.5米,耗資800多萬元,幾乎是老虹橋的兩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