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大家都只是提交商標註冊申請的話(資料齊全),那麽最終獲得證書的肯定是提交比較早的提交申請的。
然後從妳上面的話推測:
推測1:妳應該是已經註冊成功了,所以他才有所謂的轉讓的要求。
推測2:他確實壹直在用這個商標的名稱,但是沒有註冊。他確實可以在商標註冊的審核過程中提交撤銷申請的。(這個要看對方理據是否充足了,只是有機會讓妳註冊不成功。)
依據推測2,同理他如果把妳想註冊的商標成功撤銷了,妳也可以再他註冊這個商標的過程中,申請也撤銷他的註冊。需要準備的資料就是這個商標妳是否有使用的證明。
如:(假設商標名稱叫“百度”)
妳只要證明這個名稱妳比他使用的時間更加早,那基本上可以申請撤銷掉他的申請。